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中秋假期疫情防控,现将《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中秋假期疫情防控的通告》(第19号)印发给你们,请传达贯彻执行。
附件:
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中秋假期疫情防控的通告
关于转发(明肺炎应指令第19号)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