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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斯尼斯人网页版值班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03-09   浏览次数:
 
     
 

威斯尼斯人网页版值班管理制度

明医科院〔2021〕12号)

为加强学院日常管理工作,创造安全稳定的育人环境,结合威斯尼斯人官网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值班安排

学院值班安排分日常值班和假期值班两大类。

一、日常值班。学院日常值班分为领导值班、学管值班、保卫值班、二级院系值班四级值班制,由党政办公室和学生处(团委)、保卫部门共同于每月初安排并公布。实行“领导带班制”,每日安排1名院领导带班,1名学生处(团委)工作人员、1名保卫工作人员及1名二级院系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值班。

二、假期值班。五一、国庆、元旦等法定节假日值班安排与日常值班安排一致。寒暑假值班,根据学院要求,安排1名院领导、1名部门负责人、1名行政人员、1名保卫工作人员值班,具体安排由党政办公室在假期开始前公布。

第二条 值班要求

一、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值班,佩戴工作牌。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认真履行交接手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接班人员未到岗,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值班岗位。

二、认真行使值班职能。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并迅速向带班领导汇报。值班人员完成值班任务后,需及时填写值班情况登记表,安排好交接班后方可离岗。值班期间发生或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有关领导。

三、保持通讯信息畅通。值班人员电话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值班室电话不得长期占用,值班情况登记表无关人员不准翻阅。要保持学院值班电话和个人移动电话的畅通。值班人员除巡查校园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外,一般不得将学院值班电话设置为转移呼叫。

四、保持值班室干净整洁。爱护公物,自觉维护值班室卫生。

第三条 值班职责

一、领导带班职责。实行24小时带班。

1.了解、检查值班情况和值班人员到位情况。

2.听取学院内发生的突发事件的情况汇报并提出指导性处理意见,协调解决值班中报告的问题。

3.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向学院主管领导汇报。

二、学管值班职责。实行24小时值班。

2.负责督导二级院系值班情况。

3.完成带班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保卫值班职责。实行24小时值班。

1.负责校园安全保卫及紧急事件应急处置。

2.负责检查督促保卫系统执勤、巡逻、守护人员到岗情况和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

3.认真接待师生员工的报案、举报及其他来访人员,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类治安案件、事件等问题。

4.接到报案时,立即赶到案发现场,保护好现场,做好相应救护工作,并根据案情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

5.值班人员要督促巡逻、执勤、守护人员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的巡逻守护工作,防止坏人破坏和盗窃、火灾事故的发生。

6.协调处理值班时间内发生的属于保卫科职责范畴的各种突发事件,做好报告工作。

四、二级院系值班职责。实行24小时值班。

1.负责本院系紧急事件应急处置。

2.负责对本院系教学实验实训等场所防盗、防火、卫生及学生晚自习等情况巡查。

3.负责本院系返校学生宿舍晚点名,在所在院系晚点名考勤记录单上签字。

4.负责落实本院系返校学生晚间体温测量并汇总上报。

5.完成带班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行政人员值班职责

1.接听来电:保持电话畅通,认真接听来电(3声内接听)。如遇重要电话,及时联系值班长,处理相关事宜,并将办理过程做好记录。

2.接待来访:做好来访接待工作。联系办理来访人员的相关事宜,并做好记录。

3.协助党政办公室做好文件的流转及处理:及时呈送领导签批办理意见,根据领导批示转交相关部门办理。

4.做好假期会议相关工作。(准备茶水、开关会议室门、协助会议承办部门印制分发会议材料)

5.遇紧急突发事件,值班人员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处置,并立即向巡班领导和值班长报告,做好详细记录。

6.完成巡班领导和值班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值班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值班期间因为工作疏忽大意造成事故的,按照以下情况分级并给予相应处罚:

一、一级事故

1.迟到、早退;

2.未按要求巡视;

3.未在指定地点值班;

4.对事件处理不妥,情节较轻;

5.未佩戴值班标志;

6.没有值班记录。

二、二级事故

1.脱岗;

2.未接电话;

3.对事件处理不妥,情节较严重;

4.发生失火、失窃等安全事故,情节较轻。

三、三级事故

1.发生火灾;

2.发生重大失窃;

3.其它重大安全事故。

第五条 值班过程中有关事项的应急处理一般程序

一、教职员工、学生意外伤害、突发疾病的一般处理程序

知情人就近报告二级院系有关老师;老师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院医务室,并同时通知值班员(也可由知情人直接报告学院医务室,由知情人或学院医务室通知学生处(团委)和值班员);学生处(团委)或值班员根据院医务室的诊断和处置建议,组织现场救治,决定下一步处置意见,并将有关情况和处置意见报告当日带班领导;当日带班领导接到报告后,对学生处(团委)、值班员提出的处置意见修改和完善,进一步部署和落实处置所需的人员、费用、物资。

二、治安事故、火警、水、电事故、自然灾害等的一般处理程序

知情人报告学院保卫科(拨打校园110:8258110);保卫科值班员接报后要立即通知发生治安事故、火警、水、电事故、自然灾害的部门值班人或负责人,并赶往事发现场进行应急处置,视情况予以报警、报告当日带班领导,学院当日带班领导接到当日值班员的报告后,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进一步部署和落实处置所需的人员、费用、物资。各类人员在处理治安事故、火警、水、电事故、自然灾害时,在报警和组织现场处置同时,在可能的情况下,应保护好现场,以便查明原因,据实处理。

三、学生中各种纠纷的处理程序

知情人就近报告二级院系有关老师;二级院系值班员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二级院系负责人和学生处(团委)报告(也可由知情人直接报告二级院系负责人和学生处(团委));一般纠纷由各二级院系和学生处(团委)负责处理,遇到较大险情或危害事件,二级院系和学生处(团委),应立即通知保卫部门;必要时视情况向当日带班领导报告;当日带班领导接到报告后,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进一步部署和落实处置所需的人员、费用、物资。每一个值班员在处理纠纷时,对因矛盾激化可能造成重大以上恶性案件的,除了进一步疏导外,还应组织人员进行守护。

四、发生特别紧急的情况时,各类人员应以保护师生的人才财产安全为第一原则,紧急处理可不受上述一般程序的制约。

第六条 附 则

一、本办法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于2021年3月9日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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