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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0   浏览次数: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闽教安〔2021〕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院校,厅直属学校:

2021年3月6日(周六)下午,莆田市涵江区白塘中学3名七年级学生在白塘镇江尾村蓝田河道发生意外落水溺亡事故。省委、省政府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各地各学校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压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学校安全、学生安全。这起事故暴露出学生生命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教育还存在漏洞,也暴露出节假日期间学生安全监管薄弱,教训十分深刻。目前正值春季,学生春游、户外活动增多,也是各种自然灾害、中小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的多发期,各地各校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省领导的批示精神,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筑牢安全防线,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各地各校要清醒认识当前学校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按照我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开学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闽教安〔2021〕2号)要求,严格落实教育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严肃问责,以对广大学生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到位。

二、细致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各地各校要按照我厅关于开学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认真细致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突出做好师生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强化学生尤其是寄宿制学校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的防溺水、防自然灾害、防交通事故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护避险能力。

三、强化心理健康排查和教育疏导。各地各校要加强心理异常学生排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台账,通过心理咨询信箱、网络咨询、电话咨询和面询等形式,开展入学适应性调节、考前减压、升学指导等心理健康咨询活动,及时帮助学生疏导心理压力。要密切关注特殊时期学生心理调适,加强家校沟通、家校联动,对个别存在心理问题或出现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进行认真、耐心、科学的心理辅导,帮助学生解除心理障碍。

四、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涉及学生伤亡重大事故应第一时间报告我厅学校安全工作处。要加强应急准备和舆情监测,确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做到靠前处置、妥善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处联系人:程春飚,电话:0591-87091456、87824522(传真),电子邮箱:jytaqc@fjsjyt.cn。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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