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安全工作的相关指示精神,为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师生员工平安愉快地度过假期和新春佳节,严格落实各项校园安全防范措施,强化校园安全防范责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期末及寒假期间的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要结合落实期末及寒假期间的工作部署,在放假前要认真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学生公寓、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计算机房、活动中心、学生食堂、实验室、实训中心等场所的安全情况和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的安全存放保管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与保卫科及相关部门联系,同时加强安全防范,确保万无一失。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请于1月25日前报保卫科。校部将组织团学、后勤、教务、保卫部门于29日下午对全校进行假期前安全检查。
二、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在放假前对师生员工集中组织一次以“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交通事故、防中毒、防意外事故”和远离传销组织为重点的安全、法制教育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资料(学生主题班会材料、教职工会议记录)于1月29日前书面报保卫科。
三、师生假期到外地探亲访友和旅游时,做好个人和家庭安全防范工作,注意锁好门窗,关闭水阀和液化气开关,防止被盗、漏水及其他安全事故发生。假期要注意交通安全,不酒后驾驶,不乘坐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四、各院(系)学生务必于29日下午三点前离校,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留校住宿的,需本人提出申请,经辅导员、院系负责人 、学生处批准,并报保卫科备案,方可留校住宿,留校学生各院(系)需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留校住宿期间必须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不得留宿他人,不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在宿舍存放或点燃易燃易爆物品,按时归宿,不酗酒闹事,不损坏公物,不影响他人休息。
五、办公室、保卫科会同做好寒假期间校园值班护校安排工作。
六、各单位要按此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如因责任问题发生案件和事故,将按照《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部门领导的责任。
附件: 1.
期末安全隐患排查表.doc
2.
学生假期留校住宿申请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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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