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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斯尼斯人网页版关于2017年教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3        访问次数:

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威斯尼斯人网页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作暂行办法(试行)》(明职院[2017]66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做好2017年教师、实验技术和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等三个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

一、评审范围

我校教师、实验技术、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人员,符合福建省相关文件规定,具备申报相应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评审条件和要求

1.本次教师、实验技术和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威斯尼斯人网页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作暂行办法(试行)》(明职院[2017]66号)和福建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及任职资格条件截止时间至2017年8月31日。

三、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各单位推荐申报(10月27日前完成)

1.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系列职称评审申报条件的要求,加强考核申报人员的教学能力、专业实践能力、教学科研水平和工作业绩;对申报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职务的人员,要着重考核其管理工作的能力和实绩。要严格申报推荐程序,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不予推荐申报。

2.各二级学院(部)、教辅单位组建考核推荐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专家及教师代表组成(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人数一般为7-9人。主要负责对本单位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向校学科评议组和学校聘委会推荐教师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拟聘人选。

学校机关职能部门由人事处牵头组织考核推荐组,对学校机关部门应聘教育管理职务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教育管理能力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向校学科评议组和学校聘委会推荐拟聘人选。

3.实行申报材料公示制度。各单位要将申报人员填写并拟上报的简明表,在本单位公示7天。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所在单位应在申报人员的推荐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4.认真及时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各单位要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认真如实填写有关材料,及时做好推荐申报工作。要对申报人员填写的材料认真审核,确保申报评审材料齐全,表格填写规范、准确、真实。

(二)提交代表作送审材料(10月27日前完成)

请各申报人员认真填写《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预审表)》和《福建省高等学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具体要求附后),于10月27日前将送审材料报人事处505办公室。经初审后,送同行专家鉴定。

(三)资格审查(10月31日前完成)

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等职能部门及部分专家组成资格审核小组,由人事处负责人担任组长。对相关单位推荐应聘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并将高级职称申报人员的资格、业绩和成果等基本情况,在校园内向全校公示。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提交学科组评议。

四、代表作送审要求

正常晋升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提交2篇(部)代表作;正常晋升正高级和破格晋升副高级须提交2篇(部)发表在学报级以上刊物的论文作为代表作(其中申报教授和破格副高须有1篇发表在权威刊物上)。送审代表作均须是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署名论文或专著(限1部)。

(一)说明

1.收录到《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以发表文章当年度公布的核心版目录为准)和《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以发表文章当年度公布的核心版目录为准)的核心期刊,可视同为学报级期刊。

2.专著、译著、教科书等著作的字数不累计。专(译)著、教科书若为合著的,其个人撰写字数以著作中标明的字数为准,未注明个人撰写字数的,按合著人数平均计算字数。

(二)代表作送审须提交的材料、装袋要求

1.送审代表作复印件(含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版权页等)一式3份。申报人员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须进行网上检索(含刊物检索和论文检索),在上报送审材料时须将学术刊物复印件与网上检索页一同附上。

2.《福建省高等学校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以下简称专家鉴定表)一式3份。

3.装袋要求:送审代表作复印件(专著提供原件)和专家鉴定表各一份装1袋,共提交三袋。袋内材料不得装错,如有错误由个人自行负责。材料袋封面在人事处网站下载。

4.《福建省高等学校申报教师、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代表作送审情况汇总表》、《福建省高等学校申报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代表作送审情况汇总表》,由申报人填写后(不需打印)于10月27前发送至chq_160@163.com的邮箱。

(三)其他事项

1.代表作鉴定结论意见当年使用有效,跨年度不予使用。上一年度参评未通过人员,必须有新的论著,送审代表作至少应更换1篇新论文。

2.两个以上单位主办的学术刊物,以下级单位的级别为准。发表在论文集、增刊、专刊、专辑、特刊、一号多刊、一号多书等刊物上的论文,学位论文以及未正式发表和出版(含清样)的论著等,均不予使用,也不计入科研成果。

3.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人员,其送审代表作以外国语言(不含英文)撰写的,须将送审代表作翻译成中文,连同原件一并提交。

4.本次代表作申报的时间紧,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对象做好材料填报工作。申报人员务必于2017年10月27日前将代表作送审材料送达校人事处505室(须携带学术刊物原件进行核对),逾期不予受理。

5.《专家鉴定表》必须双面打印,版面、页码不能变动,专家鉴定结论意见(B)页必须为单面单页。

6.所有打印、复印材料均用A4纸,代表作论文复印件(一式三份)按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版权页、期刊检索和论文检索的顺序左侧装订。

五、聘任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其中“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基层单位意见”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或《福建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或《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简明表一式30份,用A4纸双面印制(审核通过后再打印)装订(左上角装订1个钉子),单独装袋。同时将定稿电子文档发送至chq_160@163.com邮箱。

3.学位、学历证书(从第一学历开始提供至最高学历)、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公布的学历证明。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书(复印件)。

5.本专业研究生六门课程进修培训证书(复印件,限教师,已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以上学位者不用提交)。

6.教育管理人员教育管理基础理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7.行政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

8.与本人申报学科、专业相一致的教科研成果认定表。

9.经教务处审定的教师工作量登记表(用A3纸打印,限教师、实验人员)。

10.任现职以来须提交的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材料(原件)及相关检索证明(刊物检索和论文检索等),并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所有论文、论著均需与申报的学科、专业相一致。申报副高级职务人员提交的论文(著作)原件原则上不超过4篇(部),申报正高级职务职务人员提交的论文(著作)原件原则上不超过6篇(部),破格申报按破格条件提交论文(著作)。未提交原件的,如填入简明表,可提交复印件(用A4纸双面复印,按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版权页、期刊检索和论文检索的顺序左侧装订),各单位应认真审核,如发现填报造假,一经查出,取消申报资格。发表在论文集、增刊、专刊、专辑、特刊、一号多刊、一号多书等刊物上的论文,学位论文以及未正式发表、出版的论著等,均不计入科研业绩。所提交的论文(著作),均须附上检索证明。填入简明表内的外文期刊,其主办及出版社须翻译成中文。

11.教育管理人员从事高校教育管理工作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情况以及研究成果情况总结(约3000字左右),对所承担工作进行科学化管理的方案或意见(约3000字左右)。

12.继续教育证书(原件),进修培训证明(复印件)。

13.辅导员、班主任等工作情况表(原件)

14.近五年教学测评成绩(原件)

15.专业实践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6.“双师”素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此外,教师须向教务处提交近一年任教课程的教案,由教务处负责审核把关,报人事处备案,报送材料时不提交教案。

申报人员的复印件均须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按材料清单所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

本通知中所提及的各类表格均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填写打印。

此次聘任工作时间紧迫。请各单位务必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如因逾期上报、材料不完整或录入错误等原因而影响聘任工作,由申报人和所在单位自行负责。

关于此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有疑问者,请及时联系学校人事处,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3950918099。

威斯尼斯人网页版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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