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支部:
2015—2016学年支部立项课题结项评审会议拟定在6月下旬召开,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支部立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准备5分钟左右的PPT演示稿,在评审会上作简要介绍。
二、根据支部立项结项要求已发表的相关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来不及发表的应提供录用证明。
三、没有发表论文,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抵论文。
1.本学年的支部立项课题已申报成为市级以上科研课题,可以抵论文(须提供证明材料)。
2.在2015—2016学年中,支部或所在部门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也可以抵论文(须提供证明材料)。
(以上要求的论文及其它证明材料于6月16前报送党工部俞赛平,PPT演示稿发到fjsmqf@163.com)。
党工部
2016年6月12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