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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支部立项课题结项评审相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12        访问次数:

各党总支、各支部:

2015—2016学年支部立项课题结项评审会议拟定在6月下旬召开,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支部立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准备5分钟左右的PPT演示稿,在评审会上作简要介绍。

二、根据支部立项结项要求已发表的相关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来不及发表的应提供录用证明。

三、没有发表论文,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抵论文。

1.本学年的支部立项课题已申报成为市级以上科研课题,可以抵论文(须提供证明材料)。

2.在2015—2016学年中,支部或所在部门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也可以抵论文(须提供证明材料)。

(以上要求的论文及其它证明材料于6月16前报送党工部俞赛平,PPT演示稿发到fjsmqf@163.com

党工部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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