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今天是:
 
关于开展更改学历、学位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2        访问次数:

各职能处室、教学教辅单位:

根据明委组通〔2007〕4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干部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对威斯尼斯人官网版在职参加相应专业的学历或学位进修,并取得毕业证书,尚未更改学历、学位的教职工进行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所提交的材料

1.原有和现有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公布的学历证明(须有二维验证码);

2.个人学籍档案材料(报考表或报考审批表,学籍登记卡、成绩总表、毕业生登记表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填写《干部学历、学位更改申请表》一式三份(人事处网站下载http://www.smvtc.com/rsc/show-xwdt.asp?id=277)。

二、工作安排

1.以上材料于2016年3月15日前报送人事处505室初审,逾期恕不受理。

2.更改材料公示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年3月27日。

3.报送市教育局认定时间:2016年4月。

附件:《干部/工人学历、学位更改申请表》

人事处

2016年3月1日

关闭

 
     
 
[打印]   [关闭本窗口]
 
建议1680×1050分辨率或更高,IE10.0以上内核的浏览器浏览本站点
联系电话:0598-8282382(办公室) 0598-8282672(招生办) 0598-8282395(成教)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高岩路6号 邮编:365000 电子邮件:smzybgs@126.com  闽ICP备17016895号  闽公安备:3504020200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