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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市职工摄影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01        访问次数: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系统工会、基层工会:

为促进职工的摄影文化交流,展示我市职工劳动创造之美,经研究决定举办三明市职工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日程

本次活动自2014年2月15日至2014年5月1日(以收件日期为准),2014年5月10日组织评选, 2014年6月上旬举行展览、颁奖。

二、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必须是反映我市各行各业劳动者激情劳动、体面劳动、舒心工作以及生产生活的情景。内容要求积极向上,鼓励风格独特、个性鲜明、富有时代感的作品。

三、活动规则

1.全市职工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参赛,谢绝历年已在县级以上摄影比赛获奖作品和展出作品投稿。

2.作品彩色、黑白均可,数量不限。作品长边统一10英寸(25厘米),不得装裱,不得用卡纸衬底。组照不超过6幅,并按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粘连。照片背后请注明作者姓名、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并附简短文字说明。

3.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可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谢绝改变原始影像和大幅度修改的作品。

4.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制作画册(Tif格式文件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4M)。作者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据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5.本次大赛不收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

6.作品所涉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等法律事项由作者自行负责。

7.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再支付稿酬。

8.主办单位将出版获奖入选作品集,入选作者均可获赠一册。

9.所有提交作品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10.承办单位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拟评出入选作品60幅,设奖如下:一等奖2幅;二等奖4幅;三等奖12幅;优秀作品42幅。

五、投稿地址

纸质参赛作品邮寄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和仁新村26幢6楼三明市工人文化宫职工摄影协会收, 信封正面右上角注明“摄影大赛”字样。电子版请发邮箱:412315164@qq.com,联系人刘启闽,联系电话:13385070007。

三明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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