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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一批市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的函
 
     
 
发布时间:2014-02-28        访问次数:

各县(市、区)公务员局,辖区各高校:

三明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位于2014年1月调整到市林业会展中心(下洋),可同时入驻毕业生创业项目12个。为加强入驻项目的动态管理,发挥入驻项目示范作用,拟新征集一批入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有强烈创业意愿、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拥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项目的辖区高校在校大学生、本市户籍毕业后三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

二、范围程序

入驻孵化项目应为林业及衍生产业、电子商务、软件开发、文化创意、动漫、管理咨询等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创新性或商业模式创新性较强,投资小、见效快,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有意申请者请于今年3月20日前,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提供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在校大学生提供院校学籍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并填报《三明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孵化项目申请书》和《项目计划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经专家评审认定,遴选入驻项目6-8个。(联系地址:三明市物资大厦六楼、三明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联系人:邓荣贵,联系电话:0598-5173566,电子邮箱:smrczx566@163.com

三、扶持措施

1、项目孵化期一般为2年。孵化期内免费为入驻项目提供2-3套办公桌椅和资料等,供电、供水、通讯、网络等设施较完善,孵化期满经申请人可有偿使用不超过1年。

2、提供相关资金政策支持。对孵化基地创业大学生,优先推荐申请YBC创业资金贷款。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指导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符合贴息政策的由省、市财政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两年。

3、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意见》(闽政办〔2011〕175 号)的项目,将推荐申报省高校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经评审入围的项目可享受省上创业启动资金扶持。

4、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毕业两年内入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自其在工商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5、减免人事代理服务费用。毕业两年内入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由市人才服务机构为其提供人事档案挂靠服务,并免收3年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的费用。

6、给予社保补贴。对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可以按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企业招收家庭困难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有关规定给予社保补贴。以上社保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7、“一站式”办公。简化入驻程序,孵化基地将协助入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办理经营审批、注册、登记、立项等有关手续,努力为入驻创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便利。

8、为入驻项目提供全程创业指导、培训以及政策咨询等服务。

三明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

201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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