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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举办2014 年三明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2        访问次数: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社局、农业局、卫生局、旅游局、交通运输局,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各中等职业学校、市教科所:

为促进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加强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培养,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展示我市中职教育的办学成果,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2014 年三明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大赛定于2014 年3 月10 日-20 日分别在各竞赛项目承办校确定的地点(具体由市教科所另行下文通知)举行。

二、竞赛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共同主办。竞赛项目分别由三明职业技术学院、三明林业学校、三明市农业学校、三明工贸学校、三明市高级技工学校、永安职业中专学校、三明职业中专学校、大田职业中专学校承办,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协办。大赛组委会由主办单位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见附件1),下设大赛执行委员会(见附件2)具体落实大赛筹备及组织工作。各承办单位成立竞赛组织协调委员会,制订承办方案,负责做好竞赛的场地设备、宣传、接待、交通、住宿、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工作。

三、竞赛类别项目、赛事安排

本次大赛学生组设15 个类别67 个竞赛项目,具体竞赛项目及承办校和各代表队可报名参赛人数(组数)(详见附件3)。参赛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含三明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技工学校)2014 年在籍全日制学生(含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学生),年龄限制在21 周岁以下(1993 年6 月30 日之后出生)。竞赛时间以承办校确定的时间为准(另行通知),大体安排如下:

举办时间

承办单位

负责人

3 月10—12 日

三明林业学校、三明职业中专学校

赛点开赛

黄云鹏

尹宏

3 月12—14 日

三明工贸学校、大田职业中专学校

赛点开赛

廖善星

林凤瑮

3 月15—17 日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赛点开赛

陶榕

3 月17—20 日

三明市高级技工学校、永安职业中

专学校、三明市农业学校赛点开赛

谢增明

叶彦

张运椅

四、组队方式、要求和报名

以校为单位组队参赛。凡有开设与竞赛项目相关专业的中职学校都必须参加相应项目的技能大赛。各参赛学校严格按三明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各竞赛项目《竞赛规程》组织报名工作。各校参赛选手的资格审查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负责审核确认。各参赛学校要认真组织报名工作,严格审查参赛选手资格,如实认真填写报名表,严禁弄虚作假。各参赛代表队于3 月5 日前完成下列材料:报名表(随同本文件一起下发的Excel 文件)通过“中职研训工作联系组”QQ 群发送到市教科所吴生文老师处;同时,将参赛选手电子照片(400*600 像素)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按参赛项目建文件夹,以代表队名称打包发送;纸质报名表和学生证、身份证及其它有关证明复印件各1份由学校盖章后寄送,材料不全或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五、奖项设置与表彰奖励办法

(一)参赛选手奖

1.奖项设立:每个竞赛项目按参赛人数(组数)的10%设一等奖,20%设二等奖,30%设三等奖;对参赛人数(组数)不足10 个的竞赛项目,设一等奖1 个,二等奖1 个,三等奖2 个,同时设优秀奖若干;对参赛人数(组数)不足3 个的竞赛项目,设一等奖1 个,同时设优秀奖若干。对获得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选手,颁发获奖证书。

2.优惠政策:对获得全市大赛第1 名的学生选手(团体竞赛项目推荐其中1 人),可作为评选市级以上(含市级)“优秀学生”和“三好学生”的重要参考条件。

(二)指导教师奖

对获得本次全市大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个人项目按人、团体项目按组)颁发获奖证书。

(三)团体优胜奖

按所有竞赛项目的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奖人数分别记7、5、3、1 分(团体竞赛项目分别记9、7、5、2 分)加权累计各参赛代表队团体总分。设团体一等奖1 名、二等奖2 名、三等奖3 名,颁发相应的奖牌。

(四)优秀组织奖

根据竞赛承办学校办赛成效及各参赛学校的竞赛成绩,评选大赛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并颁发相应的奖牌。

(五)特殊贡献奖

对举办本次大赛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行业协会、企业授予特殊贡献奖,并颁发奖牌。

(六)大赛优秀工作者奖

对举办本次大赛做出积极贡献的个人授予先进工作者奖。

六、大赛经费

全市大赛期间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往返交通费和选手意外伤害保险由各代表队负责,全市大赛其他所需经费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主办单位统筹解决,并争取有关单位、企业给予支持。

七、其他有关事项

1.各赛点住宿、报到事宜由各承办校确定后,由市教育局转发各参赛学校。大赛规程及备料清单由市教科所组织各专业中心组研究制定后公布。根据本次大赛的成绩,将选拔优秀选手参加2014 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新增项目,另行组织安排竞赛,对获奖选手和指导教师参照本通知奖项设置与表彰奖励办法执行。

2.参赛选手凭身份证、学生证、参赛选手卡入场参加竞赛,各选手必须携带1 张2 寸与发送的电子照片一致的纸质照片,夹在参赛选手卡里,以备检录使用。各参赛选手要自觉保护好参赛选手卡,不得在其上涂写,比赛结束时,由承办校有关人员负责收回。

三明市教育局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农业局 三明市卫生局

三明市旅游局

2014 年2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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