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今天是: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交通秩序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3-11-07        访问次数:

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杜绝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结合校园环境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进入校园车辆必须接受保卫、保安人员管理,不服从管理的车辆,保卫、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校园。

二、学院大道及有“禁停”标志路段,任何车辆一律禁止停放,经劝导仍不服从管理者,拒绝其下次再进入校园。

三、进入校园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位内或按管理人员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快递车辆统一停放在旧办公楼前。

四、进入校园停放位置

1.本院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停放位置:院行政楼停车场、护理实训楼停车位、活动中心停车位、3号教学楼停车位、主教学楼后停车位,院后门停车位、机电校区停车位。

2.外来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停放位置:新3号学生公寓停车场,按管理人员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五、如遇特殊情况(如校内大型活动),本院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外来车辆(参加活动的除外)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保卫科

2013年11月7日

关闭

 
     
 
[打印]   [关闭本窗口]
 
建议1680×1050分辨率或更高,IE10.0以上内核的浏览器浏览本站点
联系电话:0598-8282382(办公室) 0598-8282672(招生办) 0598-8282395(成教)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高岩路6号 邮编:365000 电子邮件:smzybgs@126.com  闽ICP备17016895号  闽公安备:3504020200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