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杜绝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结合校园环境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进入校园车辆必须接受保卫、保安人员管理,不服从管理的车辆,保卫、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校园。
二、学院大道及有“禁停”标志路段,任何车辆一律禁止停放,经劝导仍不服从管理者,拒绝其下次再进入校园。
三、进入校园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位内或按管理人员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快递车辆统一停放在旧办公楼前。
1.本院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停放位置:院行政楼停车场、护理实训楼停车位、活动中心停车位、3号教学楼停车位、主教学楼后停车位,院后门停车位、机电校区停车位。
2.外来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停放位置:新3号学生公寓停车场,按管理人员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五、如遇特殊情况(如校内大型活动),本院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外来车辆(参加活动的除外)一律不准进入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