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对校内部分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中层干部竞岗工作小组,组长洪宪平;副组长:褚智江、游崇进;成员:陈秀琴、张河稳、张爱萍、李克泉、罗志颖。工作小组负责中层干部竞岗的具体工作。
(一)正科级5名:(护理系学管副主任1名,机电系教学副主任1名,人文系教学副主任1名,染整研究所所长1名,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1名)
(二)副科级9名:(经管系团委书记1名,系行政秘书1名;护理系团委书记1名,系教学秘书1名;轻纺系团委书记1名,染整研究所副所长兼系秘书1名;机电系团委书记1名,人文系团委书记兼系秘书1名;图书馆副科级干部1名)。
三、竞岗任职条件和资格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领导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下列资格和条件:
(一)正科级职位:
2.(1)现任正科级或任副科级满2年或具有高级职称(高讲除外)或具有硕士学位(含在读研究生)且任中级职称2年以上;
3.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应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月以后出生);
5.机电系教学副主任年龄放宽至55周岁(1958年1月出生),具有中级职称以上,限机械或电器专业;轻纺系染整研究所所长年龄放宽至55周岁(1958年1月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学位、任中级职称2年以上,限染整、化学工程、环境工程专业;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限: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应用、信息工程、网络管理、软件工程专业或现从事现代教育技术管理、教学工作的。
6.正式在编人员,近二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副科级()职位:
1.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应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以后出生);系团委书记年龄应在28周岁以下(1985年1月以后出生);
3.团委书记必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 轻纺系染整研究所副所长年龄放宽至50周岁(1963年1月出生),具有中级职称以上,限染整、化学工程、环境工程专业;
6.系团委书记兼系秘书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78年1月出生)
4.组织推荐;包括:组织人事部门、各系、各处室和教辅机构等单位提名推荐;
个人报名和被提名推荐者每人限2个职位,报名、提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9日,届时请将《提名推荐表》上报党工部,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及组织考试:竞岗工作小组对参加竞岗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并予以公布。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内容为学院第一次党员大会报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即学院2012年10月编发给教职工人手一册的《学习资料汇编》,外加闽政办【2012】185号文件(已挂在党工部网页理论学习栏目中)。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5名(不少于3名),面试采用竞职演讲和答辩方式进行。演讲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工作心得尤其是对竞岗职位的理解和打算,面试采取无记名评分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有效期3年。
(三)组织考察:根据考试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按1:2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选,综合德、能、勤、绩、廉情况。
(四)决定任用:综合考试和考察情况,确定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任用结果向全校公布。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同级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没有被任用的,列入学院后备干部人选。
(一)参加竞聘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安排,在竞聘过程中不许走关系,拉选票,跑官要官,严禁拉帮结派和采用非正当手段谋取竞争岗位。违纪者取消其竞聘资格;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竞聘上岗工作的全程监督,受理有关检举、申诉,制止和纠正竞聘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及不正之风。
附:提名推荐表
校党委工作部
2013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