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经院领导同意,现将院部办公布局调整方案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2.尽量少动的原则,根据各处室分布现状尽量少调整,建筑结构不调整。
3.各处室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原则上安排单间(小间),其他办公室原则上每间两人以上,处室内部安排由各处室自行确定。
书记室(901)、纪检书记室(905)、办公室(902、903)、
院长室(801)、副院长室(805、806)办公室(802)办公室(803)
党委工作部(702、703、704)、文印室(705)、档案室(706)
教务处(601、602、603、605、606、607)
人事处(503、504、505)、计财处(506、507)、收费中心(508)、关工委(501)。
团学处(401、402、403、408、409)、纪检监察室(404、405)、招生就业处(406、407)
后勤管理处(304、305、306、307、308、309)、产学研与继续教育处(301、302)
保卫科(203、204)、小车班(202、205)
三、各部门办公家具原则上通过调整方式解决,不进行搬动,不足部分向后勤处提出申请调剂或采购,鉴于已配备笔记本电脑,不再购买电脑,部门办公室的调整在27日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