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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报刊征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31        访问次数:

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

现将2012年报刊征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必须订阅的党报党刊由宣传部统一安排,费用在核定标准中扣除。各部门剩余费用由宣传部另行告知。

二、各部门应订阅党报党刊和工作业务需要的报刊,不得征订纯娱乐休闲性质刊物。

三、各部门报刊征订统一由宣传部负责办理,请各部门填写“报刊订阅清单”,经分管领导同意后,交宣传部张爱萍处(502室)汇总。教工个人自费订阅可委托宣传部统一代订,离退休教工报刊征订、代订工作由人事处汇总报办。

四、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必须征订的报刊由相关部门提出,报分管领导审核,院长审批后征订。

五、报刊目录由宣传部提供。

六、本次征订工作截止11月15日。

宣传部

2011年10月31日

报刊订阅清单

部门: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投送地址: 时间:

报刊

代号

报刊

名称

起止

订期

季 价(月)

合计

款额

附注:1.公费、自费均分单填写分别注明“自费”或“公费”。

2.本单不作收据凭证,收款另以报刊费收据为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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