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语〔2011〕6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语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各高等学校:
“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是我国《宪法》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为进一步宣传普及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常识,倡导“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社会风尚,为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营造宣传氛围,全国推普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举办全国“双推”博文评比活动。本次活动的主题是: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提升语文应用能力。现将《关于举办全国“双推”博文评比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1〕32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各级各类教师以及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积极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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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6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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