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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部署春节、寒假期间党风廉洁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7-07-02        访问次数:

春节、寒假即将来临,纠正“四风”又到了重要节点。1月5日,校党委会对春节、寒假期间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传达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纪委有关通知精神,并通报了省纪委近日曝光的5起“节日病”典型问题。

会议强调,各党总支、各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将中央纪委和省委有关廉洁过节的要求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广大教职工要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洁建设有关要求,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不得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不得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等。校纪委、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压力传导,推动“1+X”专项督查,部署“两节”期间职能部门督查任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两节”期间发生严重违纪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格追责。对于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要强化内部监督,按照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要求,不护短、不遮丑,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会议指出,要切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教育系统部署,抓好2017年春节、寒假期间党风廉洁建设有关工作,严纠“四风”问题,严查侵害师生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问责追责,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纪检监察室 张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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