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将至,为防止“节日病”发生,保证节日期间风清气正,9月29日,我校在党委中心组会议上,再一次重申有关纪律规定,开展国庆节前党风廉政教育活动。
会议传达学习了《福建省高等学校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细则(试行)》。强调要加强日常监管,切实做好抓苗头、管小节、纠小错工作,要结合我校实际,尽快制定贯彻实施意见。
会议部署了国庆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按照省、市和教育系统文件要求,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再一次重申了严禁事项:违规收送节礼及礼金;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配备和管理、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等活动。
会议要求,学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持续发力加压,严肃查处“四风”问题,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从严查处,传导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信号,全体党员干部要不折不扣地坚决执行,把纪律挺在前面,确保国庆节廉洁风气,过一个欢乐、祥和、廉洁的国庆。
校党委委员,各院(系)、各部门党政负责人参加会议。(纪检监察室 张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