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推荐、学科组评议、院聘任委员会表决,决定如下:
聘任林陈彪同志为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聘任谢晓平、黄琳、黄昌华、神小菲、黄丽蓉、茹永梅、戴贵龙等7位同志为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聘任赖焕标、谭新华、范作闽、谢晨芳、陈锡腾等5位同志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
聘任廖丽珍同志为副主任护师职务任职资格。
聘任张水珠同志为档案专业馆员职务任职资格。
现给予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1月14日至2017年1月20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教职工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
人 事 处:13950918099
纪检监察室:13605987893
人事处
2017年1月14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