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办事公开会议精神和部署,扎实推进威斯尼斯人官网版校务公开工作,提高实效性,根据闽委办[2010]117号《福建省办事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称《暂行办法》)、闽公开办[2011]2号《关于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和明教监〔2012〕16号《关于印发2012年三明市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现提出威斯尼斯人官网版2012年校务公开工作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2年威斯尼斯人官网版校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省纪委九届二次和市纪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依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办学、民主管理”的办学理念,深入推进和规范校务公开工作,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和广大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为落实市教育发展纲要、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管理,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围绕加强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和教育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的要求,坚持依法公开,全面真实、及时便民、注重实效和有利监督原则。
三、工作任务
(一)组织学习《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校务公开属于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范畴,实施校务公开有利化解矛盾,凝聚民心、民力、民智,实现公平、公开、公正,对于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以及加强和改善党群关系,发挥重要作用。各职能部门要组织师生深入学习《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充分认识实施校务公开已经提高到执法的层面,要从促进教育改革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上依法推进校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坚持不懈地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健全校务公开组织机构。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工会组织协调、监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积极参与”工作运行机制。学院成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督小组,以院长为组长的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院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情况。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院办公室,负责学院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挂靠监察室,依法督促学校落实校务公开制度建设并对校务公开全过程实施监督,整理各方面对校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意见、建议和受理投诉。
(三)进一步规范校务公开的对象、内容、形式与程序。
1.校务公开的对象。校务公开的对象为全校教职员工(包括离退休干部、职工)、全院学生、社会各界。校务公开分为校级公开和系级校务公开。校级公开分为对内公开和对外公开,各项具体工作由各职能部门承担并组织实施。对内公开的对象为全校教职工(包括离退休干部、职工)和学生;对外公开的对象是社会各界。
2.校务公开的内容。
对内公开的重点内容有:
(1)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规划及实施方案、年度重大建设项目、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规章制度、重大问题的决策、上级有关文件规定。
(2)教师招聘、党员发展、干部聘任、晋级晋职、选先评优及教师学习、培训、进修、挂职锻炼、年度考核、奖惩情况。
(3)学校事业费预决算方案、各项重大财务计划与支出、职工福利费以及各项收费的使用及管理情况等。
(4)各类基建(含小额工程)和修缮工程招投标情况(含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择、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工程项目方案、预算、变更、验收、决算审核等情况。
(5)采购图书教材、教学仪器设备、办公设备、大宗实验用品等招投标情况及物业管理项目、经营性资产的租赁或承包招投标情况、政府集中采购及非政府采购的执行情况、财产报损等资产管理情况。
(6)各项重大科研课题的立项及经费的使用情况,科研成果的转让及经济效益情况,对有关人员的奖励情况。
(7)各级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
(8)公派出国(出国访问、参加学术活动、岗位进修等)程序、结果、经费来源等情况。
(9)学生评优及奖学金的评定条件、结果,家庭贫困学生减免学杂费、困难补助的发放情况。
(10)各职能处室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11)其他需要向师生员工公开的事项。
对社会公开的重点内容有:
(1)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方针政策、教学科研成果。
(2)各类学生的招生计划、政策、考试规程、纪律和录取结果。
(3)教育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以及收代办项目。
(4)各类人才的招聘、引进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
(5)学生管理制度(包括学籍管理、奖学金等)、毕业生就业信息、就业情况等。
(6)其他需要对外公开的情况。
2.校务公开形式。校务公开形式总的要求是多样、简便、实用。校务公开在时间上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
(1)通过教代会、教职工大会、行政会、党政联席会、民主党派座谈会、学生大会等会议形式公开。
(2)通过校园网络和固定校内、校外公开栏以文件形式发布。
(3)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形式面向社会公开。
(4)其他形式,院领导接待日、书记院长信箱、意见箱、热线电话、举报电话等沟通形式公开。
3.校务公开程序。按照“提出、初审、审核、公开、反馈、整改、建档”七项程序开展办事公开工作,规范校务公开程序。
(1)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在自该信息形成和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校务公开内容公布后,持续公开的时间不少于15日。
(2)属于长期公开内容,长期公开。
(3)依申请公开的,能够当场答复,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自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的,经校务公开工作组负责人同意后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4)各职能处室要根据校务公开方案、目录明确职责,将校务公开的文字资料及word文档及时上交办公室立卷建档。
四、监督考核。
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要把校务公开工作纳入推进学校惩防体系建设、绩效考核内容,每半年要开展一次重点检查,对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进行考评、督导。监督小组要收集教职员工和家长、学生对校务公开工作意见,并向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反馈,学院领导对监督小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在30日内予以答复或者说明,切实把校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福建省校务公开评估考核表.doc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校务公开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