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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校务公开工作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10-01-21        访问次数:

第一条 为规范威斯尼斯人官网版校务公开工作,确保校务公开安全、真实有效、形式适当,结合威斯尼斯人官网版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及福建省和三明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有关教职工招考聘用、职称职务评聘、晋级晋职、选优评先的人事管理,有关干部任免、交流、评议的干部管理,有关全院财务收支、代办费使用、学生奖学金和助学金、教育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等的财务管理,有关学校的工程建设、修缮,教材、图书和设备等采购项目招投标情况,有关招生计划与录取工作情况,有关学生评先评优选干、违纪处分及毕业生就业推荐情况,有关教职工的奖惩情况和生活福利保障工作情况以及涉及教职工利益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有关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必须按制度规定的形式、范围、内容和时限进行公开。

第三条 坚持校务公开工作与学院党务、政务行为过程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责任、追究、评议、反馈、备案”五项制度同步落实的原则,做到事务内容公开、过程公开、信息公开。

第四条 全院校务公开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学院设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由一名专职人员(党委工作部)、数名兼职人员组成。

第五条 积极建立和完善纪检监察、工团组织协调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积极参与的校务公开工作监督机制。

第六条 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的具体职责是:制定全院校务公开工作年度计划;编制和规范院务信息公开目录;完善校务公开渠道(教代会、校务公开栏、校园网、校内广播、校务公开意见箱、校务公开监督电话等);及时更新校务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反馈信访处理情况;及时向市公开办、省政务信息公开网上报校务公开数据信息;建立完整的校务公开工作分类档案;校务公开工作满意度测评,总结年度校务公开工作情况等。

第七条 校务信息公开的程序:由校务信息产生部门核定信息公开的形式、时限、范围;填写校务信息公开审批表;公开并备案。

第八条 建立健全校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重点审核校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未经审核的校务信息不得公开。

第九条 本规定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200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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