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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邓长康等四位同志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7-04-24        访问次数:

明职院〔2007〕35号

关于表彰邓长康等四位同志的决定

各临时职能部门、教学单位:

4月12日上午九时许,轻纺系校区第二食堂厨房工作人员因操作不当,油锅起火,火势较猛。总务处邓长康老师发现后不顾个人安危用菜盆盖住起火油锅,保卫科内保人员张述祥、轻纺系05染整(2)班贾昀、陈营锋三位同志挺身拿起灭火器共同扑灭了火情,消除了安全隐患。

为了表彰他们不顾个人安危,见义勇为的高尚品质,弘扬正气,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邓长康、张述详、贾昀、陈营锋四位同志通报表彰,并对贾昀、陈营锋两位同学按规定加计个人综合积分。

希望全院师生以他们的榜样,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为构建安全、和谐、文明的三明职业技术学院贡献力量。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 表彰 邓长康等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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