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后勤管理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师生生活需求,维护学校稳定发展,建设和谐校园,经学校研究决定,将第三食堂以公开招标方式,委托社会从事餐饮服务业的餐饮单位,进行经营并按制度规范管理。具体事项如下:
2.经营期限为五年:2017年8月30日至2022年7月10日。须依法文明经营,无任何食品安全和卫生事故,无任何违约行为。
3.食堂装修和设备设施必须按A级标准化食堂投入,争创A级标准化食堂称号。
4.该食堂在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原高级技校新泉校区内),面积约1460平方米(其中师生就餐大餐厅900平方米,厨房等操作间220平方米,独立包间340平方米)。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持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活动的相关证照,无违法违纪失信记录。
2.具有经营食堂或餐饮业三年以上的经历、经验,有经营实力和优势,在同等条件下具有高校食堂经营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1.经营范围:以经营师生三餐基本伙食为主的质优价廉的普通餐,另必须开设二个以上特色小吃。不得扩大范围开设与餐饮无关的其他经营活动。
2.经营方需向学院交纳经营保证金10万元。经营期满无违约行为保证金无息退还。
3.装修:装修方案须经学院和本地卫监部门批准,必须达到A级食堂标准,费用由经营者自行负责。餐厅必须保证足够的自然通风与自然采光。
4.设备设施:详细列出符合A级食堂标准,满足正常运行需要的设备设施详细清单,投入费用由经营者承担。灶台燃料必须使用电或气,不得使用煤和油。
5.经营者不得私自将食堂转租、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一经发现,学院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其装修和设备设施不得撤回,并没收保证金。小吃项目若欲转包,必须经学校同意,转包金额必须经学校核准(另签补充协议)。
6.餐厅、操作间、卫生间、室外楼梯、门前均属于经营者管理范围,拥有其管理权和卫生等三包责任。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服从学院管理,服务态度良好,不能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
7.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检验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所有费用均由经营者自理,一切意外事件由经营者负全部责任。
8.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经营者规范经营,随时接受校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9.经营者投入的装修、设备设施,列入投资清单的必须经双方确认,使用过程中如有损耗报废必须报学院后勤管理处核准。承包期满,经营者所有投入的装修及设备设施所有权归属学院。在首期经营合同期满后,新一轮承包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原经营者。
(1)投标人提供法人资质证明材料。(2)公司概况与管理制度(必须有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职责、食品留样制度、采购制度、凉菜加工制作制度、库房管理制度等)、服务承诺、经营优势和近三年的餐饮经营业绩及经营保证条件的说明。(3)食堂经营方案,内容主要包括:A.人员配备B.规章制度、实施措施C.经营方式及品种D.经营内容(包括原料的采购、卫生保障、饭菜价位的制定等各方面)。(4)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方代表如果不是企业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5)餐饮企业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质复印件。(6)装修方案与材质、费用说明,投入设备设施详细清单及费用。
(1)投标书应按A4纸打印装订,不得有加行、涂抹或修改。(2)投标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招标单位指定地点, 投标书送达后,不得撤回或修改。
1.投标人必须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书,逾期不再受理,视为投标方自动弃权。
2.投标方必须进行实地考察和认真测算,切忌脱离实际的投标,否则后果自负。
3.递交投标书的时间:2017年2月20日上午9:00前,过时不予受理。递交标书地点: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六楼会议室,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13906089900。
4.投标方应将投标书密封(不密封的视为无效标书),并在封面上标明投标方的单位、联系人、手机号码。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本招标书仅适用于此次招投标。
5.开标时间、地点:2017年2月20日上午9:00,在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六楼会议室。
1.不符合本招标文件及缺少招标文件组成内容要求的标书视为废标。
2.投标者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必须将人民币10万元转入学校银行账户,作为投标保证金,中标公示期满三天内,中标者该保证金自动转为经营保证金,未中标者则不计息全额退还。
3.评标结果及解释: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标,通过经营方案(包括经营管理、人员配备、利润测算、花色品种等),承诺投入金额、业绩、装修布置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最高分者为中标方。中标结果当场公布并在校园网公告。对评标过程和结果解释权归学校。
4.中标者在公示期满十天内,将承诺投入的资金交到院财务代管,双方互相监督开支(此款项主要用于食堂设备设施添置及装修费用)。经营者需使用该费用,应事先提出申请,写明使用用途,经后勤管理处审核后,由分管院长审批方可支取使用。
5.各投标者提交装修布置方案的所有权归属学校,学校有权对选用的方案进行优化、调整,中标者必须积极配合,按优化调整后的方案实施。
7.如投标者对本次招投标有不清楚的问题,欢迎投标者现场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