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三明职业技术学院《三明故事》PVC浮雕油画艺术墙制作安装项目,发包人为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招标人为三明职业技术学院,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向社会公开招标。
2.2 项目的计划工期:要求工程于2015年8月29日正式开工,2015年9月15日前完工交付使用。
3.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元。
投标人资格: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广告公司、有广告经营项目,注册资金100万以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参加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于现场开标时出示查验,参加开标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凡有意者请于2015年8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至2015年8月28日上午8:30-11:30前带到三明市梅列区高岩路6号院行政大楼后勤管理处(306室)报名,报名费500元。
6.1.1.投标人提供法人资质的证明材料,企业信誉,有10万以上的经营业绩证明。
6.1.2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方代表如果不是企业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6.2.2 施工组织方案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6.2.3施工组织方案主要设备设施及材料详细清单。
7.1 定于2015年9月1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在三明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6楼会议室开标。若有更改另行通知。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方应将标书盖章密封递交开标现场,未密封的视为无效标书。
7.4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开标后,中标单位将履约保证金交院计财处,履约保证金待工程验收结算后七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者的履约保证金当场退还。
8.1开标时,经评审以最高限价内的最低报价方作为中标单位。投标报价在招标单位最高限价内为有效投标,超出最高限价为废标。
8.2如报价出现最低价相同时,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方。
8.3若参与投标单位的投标价均超出招标单位最高限价,则本次招标为流标。
8.4若出现恶性竞争投标,导致工程无法按期正常施工的,该中标单位应承担给招标单位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9.结算方法:工程验收合格后,以中标单位与业主确认的工作量清单计算工程款开正式发票,业主在收到发票10日内按工程总价款的95%办理结算手续,余款待叁年保养维护期满无质量问题后结清。
10.1免费保修期为叁年。保修期内,若系统发生故障和钢结构出现损坏,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人为及自然灾害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