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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06        访问次数:

有关单位:

根据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监理企业、招标代理企业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明建筑〔2013〕45号)规定,原三明职业技术学院(三期建设)学生公寓楼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入选2011年三明市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并具有合法有效的乙级及以上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改为“2013年三明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及招标代理诚信企业名单”中的企业。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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