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部):
根据教务处本学期工作安排,决定于第12-13周(5月9日—5月20日)在全校范围内展开为期二周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常规教学的基本情况检查:对前12周的教学状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内容包括教学计划、课程的执行情况、教师手册、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改革、考试改革及相互听课等)、作业的布置与批改情况、学生考勤记录、教师课外辅导、答疑等。
2、教学状况调查: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汇总整理情况并存档。
3、教学秩序检查:检查理论课、实践(实验)课和公共选修课等校内教学活动的教学秩序。主要检查任课教师上下课时间遵守情况、调(停)课制度遵守情况、学生课堂到课率(迟到、请假、旷课情况),各系统计前12周调(停)课率与学生课堂到课率并上交教务处一份。
4、教学效果检查:通过组织师生座谈会以及院(系)负责人听课、教研室主任听课、督导员听课及教师之间互相听课情况;汇总整理各任课教师授课情况并存档。
5、学生学籍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学生考试成绩录入情况(包含每个学期在校生补考成绩录入);学生学籍资料录入情况(包含学生休学、复学、退学、转专业一览表,完善学生个人基本信息),整理各班级学生花名册并交教务处一份。
6、校内实训室运行情况:重点检查实验教学计划落实情况,实训室设备运行、维护情况,实训室相关记录情况(学生实验报告批改情况、实训室开放记录、实训教学工作日志等)。
7、校外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开展情况。
二、检查安排
第一阶段 5月9日-5月15日院(系、部)部自查
第二阶段 5月16日- 5月20日 教务处检查
三、检查人员
院系教学督导组成员、院专职教学督导员及教务处人员。
四、检查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检查结束后,请各系全面总结此次检查工作,形成书面小结,报送教务处一份,并做好各项资料的收集、汇总、归档。
教务处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