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校外教学点: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印发的闽教职成[2015]2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以下简称“校外教学点”)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检查评估工作。
一、检查评估目的
加强对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的统筹管理,优化布点结构,促使办学主体明确办学的基本要求和监管责任,规范办学行为,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二、检查评估对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在本省设立的各校外教学点。
三、检查评估时间
2015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评估的主要内容(具体见检查评估细则)
着重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教学点办学资质和办学条件;
(二)教学教务管理,包括教学大纲、师资队伍、教学计划执行情况以及面授安排、自学、作业、考试的执行情况等;
(三)学生的学籍管理,包括学生入学资格、学籍卡、学籍异动、毕业档案等材料;
(四)规范管理,包括执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成人教育办学的规章制度、教学点制定的规章制度,招生宣传、管理人员、学生学费收缴情况等。
五、检查评估成员
为切实做好本次教学点的检查评估工作,特成立检查评估工作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陶 榕(三明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副组长:谢寿星(三明职业技术学院产学研与继续教育处处长)
蔡维灿(三明职业技术学院经管学院院长)
于 浩(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护理学院院长)
成 员:张煌忠(产学研与继续教育处)
刘海丹(产学研与继续教育处)
郑 婷(产学研与继续教育处)
六、相关要求
1.评估小组对校外教学点进行实地巡视评估,重点检查评估各教学点办学基本条件和2012级(护理)、2013级、2014级、2015级学生的教学过程和管理情况。
2.各教学点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福建省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站点检查评估细则(试行)》进行全面自查,尽快组织自查自纠,并对近三年的相关教学资料进行整理,积极配合检查评估。(按评估细则的要求,分类整理成档)
另形成自查报告(2000字以内),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教学点基本情况、建设情况、招生工作情况、教学执行情况、收费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等。自查报告加盖教学点公章以书面形式上报我处。
3.产学研与继续教育处是校外教学点的管理主体,要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切实承担监管责任,严肃管理,严格要求,履行职责,对存在未经各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不具备办学资质、管理混乱、学生事故频发、学生到课率低、教学质量无法保证、乱收费或招生宣传虚假等问题的教学点进行集中整治和清理。
4.检查评估工作小组将加强检查与指导,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校外教学点将进行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检查评估期间,邀请学校纪检部门领导全程参与。
附件:关于开展高等院校继续教育调查工作的通知.doc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处
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