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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师德演讲比赛暨普通话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2-15   浏览次数:
 
     
 
明职院[2007]89号
 
关于开展师德演讲比赛暨普通话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
  今年是师德建设年,同时又是我市创建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年。为了深化师德建设年活动的内涵,推动向全国道德模范学习活动扎实深入地开展,同时也为了丰富创建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必检单位的内容,经院领导同意,决定全院进行一次师德演讲比赛暨普通话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师德演讲比赛既普通话竞赛活动时间:2007年10月—11月。
  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0月11日——25日)为撰稿时间。
  第二阶段(10月26日——31日)为演讲时间,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安排。
  第三阶段为院级竞赛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参与人员:全体教职员工,包括辅导员、聘用教师,各处(室)的兼职教师一律参加各教学单位的演讲竞赛。
  3、每人必须准备一份演讲稿,字数在1000字以内。演讲稿以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特别是对全国教师提出的四点希望为灵魂(见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明职院党[2007]20号”文件)。脱稿演讲酌情加分。
  4、各教学单位在自行组织师德演讲的基础上,选送2名优秀代表参加院级演讲比赛。对组织参与率达到80%以上的教学单位,将给予500元的活动经费补贴。
院级比赛设一等奖2名(300元),二等奖3名(200元),三等奖5名(100元),以资奖励。
  5、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师德演讲比赛既普通话竞赛活动,切实加强领导,扎扎实实完成好竞赛活动各个阶段性工作。工会、共青团组织成员要积极协助做好这项工作。
 
 
                           二○○七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精神文明建设  教师  演讲赛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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