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简化毕业生就业签约手续,加快构建部、省、校、用人单位联通共享的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教育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与毕业去向登记平台(以下简称网签平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签平台功能
1.网签平台设置毕业生、用人单位、院系、高校、省级、部级六类用户,面向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在线申请就业协议书、签约、解约及就业去向登记等功能。
2.面向院系、高校和省级、部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毕业生签约信息审核和统计等功能,实现部、省、校三级就业数据实时同步。
二、推广使用工作要求
1.各地各高校要提高认识,把推进使用网签平台作为就业战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信息化手段,简化毕业生就业签约手续,努力提升就业管理服务的水平。
2.各地要及时部署本地所有高校使用网签平台,要尽快完成平台使用的前期准备工作,于2021年4月底前正式投入使用。
3.本省(区、市)已有网上签约系统的,可以照常使用原网签系统,但需通过接口方式确保数据实时同步到全国就业管理系统,并于2021年4月底前完成接口设置工作。
4.各高校要指导本校毕业生使用网签平台,并积极协助用人单位使用网签平台与毕业生进行签约。
三、其他事项
1.网签平台登录网址:wq.ncss.cn。
2.各地各高校凭全国就业管理系统账号登录网签平台,下载查看操作指南。
3.毕业生凭学信网账号登录网签平台进行签约或去向登记。
4.用人单位可在网签平台注册登录,并与毕业生进行签约。
联系人及电话: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应 好010-66097865
全国就业中心 任佳伟、李文菲 010-68352281、2283
附件:全国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与毕业去向登记平台功能说明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4月8日
教学厅函〔2021〕14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广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与毕业去向登记平台的通知(4月底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