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人发〔2013〕85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闽毕办〔2013〕6号)精神,在各高校开展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经研究,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教育厅决定在10月18日-24日对我省高职高专院校开展就业工作进校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进校检查评估的高职高专院校合计52所,分为8组,具体分组安排和评估时间见附件。
二、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教育厅将联合组织评估专家组分别对各院校进行检查评估,原则上每所学校安排一天时间。请各院校按照闽毕办〔2013〕6号文件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迎接检查评估各项准备工作。各院校评估工作联络员要与评估组秘书做好衔接工作,确保检查评估工作有序开展。
联系人:黄昌华;联系电话:0591-87567039
附件:1.2013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安排表
2.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检查评估纪律规定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教育厅
2013年9月27日
附件1
2013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安排表
组 别 |
院校名称 |
评估时间 |
第一组(6所) |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
10月18日 |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10月19日 |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10月20日 |
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 |
10月21日 |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10月22日 |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10月23日 |
第二组(7所) |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10月18日 |
福建艺术职业技术学院 |
10月19日 |
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
10月20日 |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10月21日 |
福建华南女子学院 |
10月22日 |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
10月23日 |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
10月24日 |
第三组(6所) |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
10月18日 |
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 |
10月19日 |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
10月20日 |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
10月21日 |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
10月22日 |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
10月23日 |
第四组(7所) |
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
10月18日 |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泉州) |
10月19日 |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10月20日 |
泉州理工职业学院 |
10月21日 |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
10月22日 |
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 |
10月23日 |
泉州华光职业学院 |
10月24日 |
第五组(7所) |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10月18日 |
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10月19日 |
泉州黎明职业大学 |
10月20日 |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10月21日 |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
10月22日 |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
10月23日 |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 |
10月24日 |
第六组(7所) |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
10月18日 |
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10月19日 |
厦门演艺职业学院 |
10月20日 |
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
10月21日 |
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
10月22日 |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 |
10月23日 |
厦门兴才职业学院 |
10月24日 |
第七组(7所) |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
10月18日 |
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 |
10月19日 |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
10月20日 |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
10月21日 |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
10月22日 |
漳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
10月23日 |
漳州理工职业学院 |
10月24日 |
第八组(5所) |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10月18日 |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 |
10月19日 |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10月20日 |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
10月21日 |
武夷山职业学院 |
10月22日 |
附件2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检查评估纪律规定
根据中央、省委和省公务员局有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精神,结合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检查评估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参与工作人员和迎评高校均须认真执行。
一、认真开展进校检查评估工作
专家组要严格按评估工作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每校评估要保证有一天时间,完成检查评估安排中各项工作环节,确保公平、公正和规范。
二、提高进校检查评估工作效率,减轻高校负担
评估工作避免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要轻车简从,严禁高校领导班子集体接待,严禁使用条幅等形式的欢迎标语。会场严禁摆放花草,严禁使用背景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系“一把手”工程,评估检查活动过程中,高校应安排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
三、厉行勤俭节约,严格经费开支标准
评估检查活动过程中,只要具备条件,食宿一律在学校食堂和招待所安排,严格执行标准。没有条件的可就近入住酒店,不得提高用餐、住宿标准。评估过程中不得组织或参加旅游和宴请等。除评估检查活动过程中所必需的材料外,不得赠送和收受任何礼金、礼品、纪念品等。
四、严肃纪律,形成监督机制
评估检查过程中既要自律也要他律。组长全权负责本组评估工作,组员要积极配合。对评估工作安排和纪律要求,组长要把好关,组员要互相提醒,专家组秘书要做好沟通工作,确保每一个环节都严格规范。同时,我们将设立监督反馈机制,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投诉电话:0591-87301307,联系人:吴洪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