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共青团福建省委关于印发福建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人发〔2010〕149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公务员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人民银行省内各市中心支行,团市委,各高等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31号)和省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10〕12号)要求,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团省委共同研究制定了《福建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目标,确保我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顺利实施。并请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
联系人:范德昌 电话:0591-87674626;传真:0591-87546960;电子邮箱:fjsbys@163.com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共青团福建省委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九日
福建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部署,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发挥政府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和高等学校的职能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一系列鼓励、引导和扶持措施,强化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改善创业环境,健全创业服务,引导和扶持一批大学生通过创业实现就业。
二、工作目标
2010-2012年,全省力争引领扶持6000名大学生实现创业。其中,2010年不少于1500人,2011年不少于2000人,2012年不少于2500人(高校和设区市的三年任务分解情况见附件)。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条件的大学生都能得到创业培训,准备创业的大学生都得到创业指导服务;市场导向的大学生创业机制初步建立。
三、政策措施
(一)大力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
1、加强大学生创业培训基地建设。在2009年建立的13家省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的基础上,2010年再遴选部分条件较好的高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使省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总数量达到20家,并覆盖全省各地。各设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鼓励各县(市、区)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
2、着力培养建设一支既有理论知识又有实践经验的创业教师队伍。在2009年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免费培训创业培训教师100名的基础上,2010年继续在全省免费培训创业培训教师100名,使每个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拥有10名经过系统培训,能讲授创业实务指导课程,指导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并每两年组织一次知识更新培训。
3、每年组织10000名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要结合各高校办学特点,大力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将创业教育纳入教学主渠道,重视对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的培养。根据大学生创业需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为核心的创业教育培训,通过举办创业讲座、创业培训班、创业咨询会等,对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开展创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大学生的创业能力。
4、开展系统的创业辅导培训。探索建立创业导师制度,指导学生的创业实践。加强创业教育实践环节,积极开展创业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第二课堂活动,通过开展创业计划竞赛、模拟企业管理、企业沙龙等,培养学生的创业兴趣,增强学生创业体验,使学生更好地掌握创业知识和创业技能。依托各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联合YBC等创业培训机构,借鉴KAB、SYB等培训模式积极开展培训,为有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系统的创业辅导培训。2010年培训人数不少于1500人,2011年不少于2000人,2012年不少于2500人,三年培训总数超过6000人。
5、探索开展"8+x"创业实训,即SYB创业培训和模拟公司创业实训对接模式,让大学生在全真的商业环境中掌握创业知识,提升创业能力。
(二)对大学生创业给予政策扶持。
1、进一步梳理政策,明确职责任务,在工商注册、办理纳税手续、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进一步简化程序,确保各项扶持政策的全面落实。
2、多渠道筹措资金,管好用好"福建省大学生自主创业基金"和"福建省大学生自主创业担保基金",通过直接资金支持和提供小额贷款担保,为我省大学生创业创造有利条件,推动大学生创业工作顺利开展。
3、将大学生创业见习纳入就业见习总盘子实行统筹管理。
4、鼓励支持大学毕业生依法开办网店从事创业实践活动,并提供创业辅导和便利条件。
(三)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指导服务。
1、持续举办海峡两岸大学生创业项目对接洽谈会,建立大学生创业项目库,形成为大学生创业提供项目服务的长效机制,为大学生创业搭建项目选择平台。各地、各高校也要举办大学生创业项目洽谈活动,建立本地区、本校大学生创业项目库。
2、各高等院校要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创业指导服务,将创业指导与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实训)紧密结合,指导大学生制定创业计划书,为大学生制定创业路线图。要通过举办创业大赛,增强大学生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
3、建立完善大学生创业导师制度,充分发挥YBC和有关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凝聚一批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和专业人士,成立大学生创业导师团、专家志愿团等,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导师支持。
4、探索建立创业大学生俱乐部、创业大学生联谊会等大学生创业交流平台,发挥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提供形式多样的创业服务。
(四)为大学生创业提供项目扶持和孵化服务。
1、各高校要遴选部分创意好、创业成功率高、有示范意义的大学生创业项目,依托YBC福建办组织专家团队对高校推荐的创业项目进行甄别,选择部分项目重点扶持,为创业大学生提供政策指导、创业培训、项目开发、风险评估、融资服务、孵化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并请专家对其创业全过程进行针对性辅导。
2、建设一批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依托省台湾人才创业园、省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等,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给创业大学生提供办公场所、公共行政、成果转化、导师扶持等免费服务,帮助大学生实现创业。2010至2012年全省每年力争建设1个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9个设区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每年争取为200个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孵化服务。
3、推动各地整合政府、企业、高校、社会团体等多方资源,发挥小企业创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现有园区和孵化基地的优势,建立一批大学生创业园,为创业大学生提供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企业孵化服务。各设区市每年建设一个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每个设区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每年至少为当地10个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孵化服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当地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孵化服务。
4、将创业实训、创业孵化、创业指导相结合,细化、规范服务流程,建立不同阶段大学生创业的全方位、阶梯型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各设区市要根据当地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创业场地、创业设施等硬件建设,制定大学生创业园区房租补贴、经营场地补贴政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为保证我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顺利实施,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团省委等单位共同成立福建省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厅际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挂靠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各设区市、各高校也要相应成立工作协调机构,统一负责本计划的组织实施。各级人事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工作落实。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创业引领计划专项费用,用于推进大学生创业培训、咨询指导、项目对接、项目孵化、资金扶持等工作。
(二)制定方案,抓好落实。各地、各高校要根据本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和各项措施细化分解并抓好落实。开展工作进展通报、年度工作总结和绩效考评,将考评结果纳入毕业生就业工作督查和检查评估范围。
(三)树立典型,宣传引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部署,适时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树立一批创业大学生、创业导师、支持创业金融机构、大学生创业基地典型。总结工作经验,推动宣传交流,引导社会舆论,增进全社会对大学生创业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培育崇尚创业、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创业文化环境。
附件:福建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任务安排表
附件
福建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任务安排表
项目 |
扶持大学生实现创业人数 |
三年总数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 |
高校 |
2500 |
600 |
900 |
1000 |
福州 |
570 |
150 |
180 |
240 |
厦门 |
570 |
150 |
180 |
240 |
漳州 |
280 |
70 |
90 |
120 |
泉州 |
570 |
150 |
180 |
240 |
三明 |
390 |
100 |
110 |
180 |
莆田 |
280 |
70 |
90 |
120 |
南平 |
280 |
70 |
90 |
120 |
龙岩 |
280 |
70 |
90 |
120 |
宁德 |
280 |
70 |
90 |
120 |
总计 |
6000 |
1500 |
2000 |
2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