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推荐、学科组评议、院聘任委员会表决,决定如下:
聘任罗增秋、马玉水、胡跃蓝、张晨、陈敏、赖淑萍、罗春香、唐琍琍、邓士婷、张晓冰、曹秋仙、杨丽娟、占斌、郑惠华、练玉强、王朝晖、邓慧琼、张煌忠等18位同志为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聘任张爱萍、张肇瑞、刘荔、包生来、陈锡腾、叶晓婷等6位同志为助理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
聘任廖丽珍同志为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
聘任余辉文、陈景鹤、邱小雨等3位同志为研究实习员职务任职资格。
聘任吴晶同志为助教职务任职资格。
聘任童钦同志为助理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
现给予公示,公示时间2013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教职工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人事处: 0598-8221734
纪检监察室:0598-8282790
人事处
201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