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处室、教学单位:
根据明文广新〔2013〕182号《关于报送文化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闽职改字〔1993〕18、19号及闽文职改〔1993〕010号、闽文职改〔2009〕14号、闽文职改〔2012〕2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凡在威斯尼斯人官网版从事图书资料专业工作并符合上述有关文件规定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二、报送材料要求:
1.严格按“报送材料清单”(附件2)的要求报送有关评审材料。
2.实行申报承诺制度,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抄袭、冒用他人论文、作品等不正当手段参加评审的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尚未评审的,除取消其当年参评资格外,需再间隔两年后才能再次申报;已经评审的,除撤消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再间隔两年后才能再次申报。
3.在职提升学历参评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公布的学历证明,并经当地市、县(市、区)教育部门审核盖章;网上查询不到的,必须提供当地市、县(市、区)教育、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学历、学位更改证明。
4.申报材料应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封面须打印标明袋内材料清单、申报专业、任职资格及联系电话,底部标明单位和姓名。
5.申请对象的评审材料请自留底稿,评审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它材料一律不退还。
三、有关事项:
1.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人员破格申报中级职务和所学专业与拟申报职务岗位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人员申报中级职务需参加论文答辩。
2.申报人员的任职时间计算到2013年12月31日。
3.评审材料请于11月6日送人事处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4.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所需各表可登录三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站网站进行下载。
附件1:
关于报送文化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doc
附件2:
报 送 材 料 清 单.doc
附件3:
申报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doc
附件4: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doc
附件5:
参加论文答辩人员简明情况表.doc
人事处
201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