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处室、教学单位:
根据明学院职改(2011)0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条件
1.符合评审条件的高等学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
2.评审条件和办法仍按闽教职改(1997)010号、闽教职改(1998)012号和省相关系列文件规定。
3.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截止时间2011年12月31日。
4.申报教师系列应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5.高等学校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参加职称外语合格考试,其中外语免试对象,按闽人发(2002)152号文件执行。
6.所提交的期刊和论文,均须从新闻出版总署和中国知网下载的检索证明。
二、应提交的材料
1.《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预审表)、《评审高校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预审表)各1份,不同系列分开填写;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人事处领取);
3.《福建省高等学校讲师任职资格申报表》(人事处领取);
4.《福建省高等学校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福建省高等学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福建省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各一式30份。简明表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并单独装袋,经人事处审核后打印;
5.任现职以来近4年年度考核表;
6.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登记表(仅限教师);
8.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
9.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外语免试审批表;
10.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六门主要课程进修证书,成绩单(仅限教师,原件及复印件);
11.高等教育理论培训合格证书(仅限教师,原件及复印件);
12.教育管理基础理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免试审批表(仅限教育管理人员);
13.任现职期间年度接受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14.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5.业务自传(仅限实验技术);
16.近一年教案(仅限教师);
17.教育管理人员从事高校教育管理工作以来的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以及研究成果情况总结,对所承担工作进行科学化管理的方案或意见(3000字左右);
18.任现职以来论文、著作及其他科研成果材料及相关检索证明;
19.35周岁以下教育管理人员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申报材料的复印件按目录顺序左上角装订成册,并经人事处审核盖章,不按要求整理材料不予受理。
三、工作安排
1.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携带以上材料于2011年11月5、8、9日到人事处报名及资格预审,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2.组织申报人员开会,时间电话通知。
4.其它申报材料于2011年11月16日前报送人事处(原件及复印件)。
5.申报材料的公示时间:2011年11月17-23日,公示后的申报材料不得重新修改。
6.召开评审推荐会的时间2011年11月24-25日。
7.申报材料到人事局、教育局协审及报送。
四、其它事项
相关表格、文件等在人事处网页下载。
人事处
二0一一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