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和名师名校长培养人选遴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各位教职工,符合条件需要申报的教师请于2018年9月21日前经所在部门推荐后向人事处罗志颖报名,经学校研究同意以后再填报材料。
#闽教师〔2018〕77号-关于开展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和名师名校长培养人选遴选工作的通知).doc
人事处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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