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文件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对见习期满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
一、考核责任主体
考核以具体用人单位为主,教师系列由院系考核以后报教务处,辅导员由院系考核以后报学生处,行政系列由用人部门考核后报人事处,双肩挑人员参加两个系列考核。教务处、学生处考核结束以后将结果报人事处。
二、考核要求
见习期考核工作以具体用人单位为主,各用人单位应重视考核工作,成立专门考核小组,充分了解考核对象在见习期表现,具体考核办法由各考核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核结束,用人单位必须给出结论,结论有三种1、见习期合格按期转正2、建议推迟转正3、见习期不合格。
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根据要求组织对相应人员的考核,具体办法由各处室根据实际实况制定。
三、本次到期考核人员名单
方圆、邱茜、庄岩、黄金华、吴同炷、罗永艳、郭海婷、李玉妹、邱晓景、杨秀妹。请以上人员的用人单位在9月25日之前完成见习期考核并将结果报送人事处。
人事处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