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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2008学年教职工评优评先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08-06-16   浏览次数:
 
 
 
为有效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树立教职工为教育事业奉献的精神,进一步推进学院的改革和发展,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和《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条例》,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类别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二、评选名额
优秀教师(指专任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指行政、教辅及工勤等人员):按教职工总数的20%推荐 (名额分配附后)
三、评选方式
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由各部门(考核小组)根据所分名额结合学年考核情况评选推荐上报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学年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人员应评为先进。
四、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爱岗敬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工作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学生全面成长,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深受学生欢迎。
3、积极参加教师继续教育,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刻苦钻研业务,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具有开拓精神,在教学改革、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在教育教学研究、教改实验等方面有创造性成果,具有一定的科研价值或显著的教育效果和社会效益。
4、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坚持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关心集体,团结同志,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有突出表现,得到社会和师生的公认。
5、学年度考核原则上应为优秀。
6、认真完成教学任务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7、必须是威斯尼斯人官网版在编人员。
 
五、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爱岗敬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工作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生全面成长,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深受学生欢迎。
3、在学院管理、服务、建设方面有突出表现。
4、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坚持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关心集体,团结同志,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有突出表现,得到社会和师生的公认。
5、学年度考核原则上应为优秀。
6、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7、必须是威斯尼斯人官网版在编人员。
  六、时间安排:
各部门应于9月4日前本部门评优评先情况的书面意见报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将予以公示后报学院考核委员会审批。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二00八年六月十六日
 
 
 
 
 
 
 
 
 
附1:
评先评优指标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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