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今年底须完成我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为了积极稳妥地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我校人事制度改革,现将国人部发【2007】59号文件《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印发< 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委办【2008】7号文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福建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和明委办【2008】53号文件《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三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 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切实做好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使广大教职工了解、熟悉和掌握政策规定,保证教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特此通知
具体文件在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处下载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0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