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提高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效果,经院团学处研究决定,现将第八届消防技能竞赛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1.各系党总支书记必须带队参加;
2.竞赛时间定于12月1日上午9点开始;
3.大一新生各班干、团干必须参加,各系观摩人数不低于50人;
4.各参赛队领队于11月28日下午3点到院保卫科抽签。
附:裁判安排和竞赛规则
第八届消防技能竞赛裁判组安排及竞赛规则
一、裁判长:张勇
副裁判长:张长钦 卢维新
二、裁判组成员
1.水带连接项目
裁判组组长:汪聿伟
检录、发令:杨观水
裁判:张长钦 卢维新 高登 许漓 程亮 吴康林
卢超丰 周明新
记分:张晓冰 黎艳金
现场秩序维护:曾本专 王结庆 校卫队6人
2.灭火项目
裁判组组长:周明新
检录、发令:李南强
裁判:汪聿伟 高登 吴康林 卢超丰 程亮 杨观水
记分:张晓冰 黎艳金
器材准备:曾本专 王结庆 校卫队4人(2人负责点火、2人负责加油)
现场秩序维护:吴康林 校卫队6人
3.逃生项目
裁判组组长:高登
检录、发令:程亮
裁判:汪聿伟 卢超丰 吴康林 杨观水
现场保护:周明新 校卫队6人
记分:张晓冰 黎艳金
现场秩序维护:曾本专 王结庆 校卫队6人
4.成绩汇总:兰春钢 张晓冰
三、竞赛次序
本次竞赛采用逐个项目进行:
1.水带连接:女队先进行竞赛,每组2支参赛队,结束后男队再进行竞赛。(按抽签决定参赛顺序)
2.灭火项目以单组形式进行竞赛:男队先进行竞赛,结束后女队再进行竞赛。(按抽签决定参赛顺序)
3.逃生项目以单组形式进行竞赛,先男队,后女队。(按抽签决定参赛顺序)
成绩计算:单项成绩以用时最短的为胜队;团体成绩以三个项目成绩相加,用时总和最短的为胜队。
四、竞赛规则
1.水带连接项目规则:参赛队员4人,第1名队员携水带由起跑线跑至消防栓(分水器)位置后,将水带甩出,并将水带接口与消防栓(分水器)接口连接,连接好后站在消防栓(分水器)旁固定消防栓(分水器);第2名队员携水带跑至约28米处,甩出水带后,整理第1条水带,并将水带接口与第1条水带接口连接,连接完毕后,站在接口处不动;第3名队员携水带跑至约46米处,甩出水带后,整理第2条水带,并将水带接口与第2条水带接口连接,连接完毕后,站在接口处不动;第4名队员携水枪跑至约64米处,整理第3条水带,并将水枪与第3条水带连接,连接完毕后,站在接口处不动;全部动作完毕后,每名队员举手示意完成,计时结束,用时短的为胜队。
扣分标准:
(1)水带必须平直,不能打结,打结1个加1秒;
(2)水带不能甩出规定界线,出界1条加1秒;
(3)水带接口必须连接完整,不能脱扣,脱扣1个加2秒。
(4)抢跑,加1秒。
2.灭火项目规则:队员5人,第1名队员单手提灭火器从起点跑至起火地点前约2-3米处,拔掉灭火器保险栓,轻摇灭火器2-3下,然后一手提灭火器,一手握灭火器喷口前端,对准火焰根部进行灭火,至火全部熄灭后,提灭火器返回起点;第2-5名队员按上述要求依次进行比赛,第5名队员返回起点后,计时结束,用时短的为胜队。
扣分标准:
(1)采取其它方式携带灭火器,加2秒;
(2)未到灭火地点拔保险栓,加1秒;
(3)未到灭火线或超过灭火线进行灭火,加1秒;
(4)灭火前未摇动灭火器,加1秒;
(5)火未完全熄灭,加2秒;
(6)抢跑,加1秒。
3.逃生项目规则:各参赛队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竞赛,每队5名队员以接力形式完成竞赛。竞赛线路:由起点出发——经过走廊——从消防逃生楼梯逐梯爬下——返回起点,以5名队员所用时间总和计算成绩,用时短的为胜队。
第1名队员按规定线路完成竞赛动作返回起点后,与第2名队员击掌,第2名再开始起跑进行竞赛,其他队员按前2名交接动作依次进行,最后1名队员完成竞赛动作返回起点后,计时结束,用时短的为胜队。
扣分标准:
(1)抢跑,加2秒;
(2)不按规定路线参赛,加2秒;
(3)不按规定动作爬下楼梯,如爬到楼梯中间位置及以下楼梯不逐级爬下,而采用直接跳下楼梯的方式,加2秒。
(4)队员交接棒时未击掌视为抢跑,加2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