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和服务于以禁毒严打整治为主线的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坚持“面向全民、突出重点、常抓不懈、注重实效”的方针,以“依法禁毒,构建和谐”为主题,以青少年和防范合成毒品危害为重点,不断增强禁毒宣传教育的科学性、趣味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更加浓厚的全民抵制毒品、参与禁毒的社会氛围,最大限度地减少毒品需求和危害。
一、加强规划,明确责任,深化全民禁毒教育工作体系建设
1、制定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国家禁毒委员会将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深入贯彻落实《禁毒法》,推进全民禁毒教育工作发展。各地要根据意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进一步完善全民禁毒教育领导体系。各地要依托全民禁毒教育协调指导组平台,细化相关部门贯彻落实《禁毒法》、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的职责任务,建立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制。尚未建立全民禁毒教育协调指导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尚未建立全民禁毒教育指导中心的地(市、州、盟)要尽快建立,推动全民禁毒教育工作的贯彻落实。
3、建立全民禁毒教育咨询专家和培训师资资源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地(市、州、盟)要按照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要求,建立全民禁毒教育专家和培训师资资源库。选聘教育、法律、传媒、社会工作、社会学、医药学、精神卫生学、心理学等方面的专家以及优秀法制副校长、禁毒教育辅导员、党政领导干部、禁毒志愿者、禁毒教育教师、戒毒成功人士等作为全民禁毒教育志愿咨询专家和培训讲师,提供专家咨询,编制禁毒宣传教育资料,开展禁毒师资、禁毒宣传教育专兼职人员、娱乐服务场所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将会同有关成员单位探索实现专家与师资联聘和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实现全国咨询专家与培训师资的资源共享。
二、抓住重点内容和对象,不断强化禁毒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4、以学校为主阵地,大力加强面向青少年的禁毒教育。各级党委宣传、禁毒、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继续深化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推动防范合成毒品危害和合理用药知识更加系统地进入教材、更加生动地进入课堂、更加有效地进入师生心中。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确定不同教育阶段防范合成毒品危害的教学内容和要求;广泛采用互动式教育方式;建立、完善法制副校长、校外法制辅导员讲授禁毒课制度;加强对电教片、教学软件等现代教学资源的开发整合和应用共享,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和学生禁毒志愿者活动,带动禁毒教育从学校向社区、场所和家庭辐射。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将联合教育部等部门将禁毒教育纳入大中小学教学计划,在继续抓好全国百所“中学生毒品预防教育活动示范学校”建设工作的同时,建立全国百所“中职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指导各地用好全国禁毒教育优秀教学案例汇编,组织开展优秀禁毒教师评选表彰和禁毒教育远程培训活动,探索建立中小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监督和管理机制。共青团中央将开展青少年吸食合成毒品情况及对策调研,指导重点地区共青团组织针对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继续深化“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
5、以禁毒“流动课堂”、“千万农民工帮扶行动”为载体,大力加强面向社会闲散人员和外出务工人员的禁毒教育。各地禁毒部门要在积极协调交通运输、铁路、民航部门强化交通要道、机场口岸、车站码头、交通工具等禁毒宣传阵地意识的同时,大力开展禁毒“流动课堂”活动。要联合民政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广泛发动禁毒志愿者,采取流动宣传车、宣传小分队等形式,深入毒品问题严重地区以及繁华街区、交通枢纽、大型建筑工地等复杂场所、部位,面向社会闲散人员、外出务工人员灵活机动地开展禁毒宣传。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将配合全国总工会,以“千万农民工帮扶行动”为载体,结合就业培训、岗位援助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在外来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集中的地区、行业和企业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6、在继续抓好鸦片、海洛因等天然毒品、半合成毒品禁毒教育的同时,大力加强防范冰毒、氯胺酮等合成毒品危害教育。各地要积极开展以防范合成毒品为主题的禁毒新闻宣传和禁毒教育“六进”活动,通过令人信服的内容和富有新意的方式普及合成毒品致病机理、严重危害和防范技巧。继续组织娱乐服务场所经营业主、从业人员开展防范合成毒品承诺和培训活动,发挥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作用,鼓励群众举报娱乐服务场所涉毒行为。利用网络和手机媒体,面向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广泛开展合成毒品危害普及教育。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全国青少年防范合成毒品网络知识竞赛暨禁毒夏令营活动,开发防范合成毒品危害宣传教育片、公益广告和案例汇编,推广防范合成毒品危害的主题电影《明天》。
7、继续深入开展《禁毒法》宣传普及活动,大力推动《戒毒条例》进社区。各级党委宣传、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商务、文化、卫生、工商行政管理、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要把《禁毒法》和出台后的《戒毒条例》纳入年度宣传和普法计划,深化禁毒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要积极面向社会公众、戒毒人员以及居(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社区民警和医务人员、禁毒社工和志愿者等基层工作力量,宣传普及《戒毒条例》,推动社区普法活动。司法部将以总结验收“五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情况为契机,对各地禁毒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8、配合全国公安机关禁毒严打整治,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地要紧紧抓住毒品问题突出的地区、部位和场所,深入容易发生涉毒问题的城镇乡村、边境口岸、娱乐服务场所、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化工市场等,有针对性地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最大限度地预防涉毒问题的发生和高危人群染毒。要把宣传发动贯穿禁毒严打整治的始终,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通告、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禁毒严打整治取得的重要战果,及时报道侦破的重特大毒品案件,广泛发动人民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敦促毒品犯罪分子和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努力形成震慑毒品犯罪的强大声势和禁毒人民战争的浓厚氛围。
三、抓住重点时段开展宣传,掀起禁毒集中宣传教育高潮
9、结合重点时段开展禁毒宣传。各地要继续抓住春运人口大流动、农民工返乡过节、农民工岗前培训、学校新学期开学、学生假期社会实践、“12·1”世界艾滋病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5”国际志愿者日、“6·1”《禁毒法》实施纪念日、“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等特殊日子,提前策划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禁毒宣传。
10、在“6·1”至“6·26”期间加强禁毒集中宣传。各地要紧扣宣传主题,突出宣传重点,组织力量,组合资源,集中开展大型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和新闻宣传工作,掀起禁毒集中宣传高潮。中宣部、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将会同中央电视台开展国际禁毒日大型电视直播活动和中央新闻媒体集中采访报道活动。国务院新闻办配合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策划组织好中央主要外宣媒体、境外国外媒体对我开展国际禁毒日活动的对外报道。
11、开展“全国‘6·26’禁毒宣传教育精品活动”评选表彰。为不断提高各地开展“6·26”国际禁毒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质量和水平,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报送的“6·26”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策划方案和活动总结,组织开展“全国‘6·26’禁毒宣传教育精品活动”评选表彰,并视情整理活动策划案供各地交流学习。
四、拓展渠道,整合资源,推进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社会化
12、结合有关部门、单位的品牌活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各地禁毒部门要协调指导成员单位积极履行禁毒宣传教育职责,通过建立协调机制,加强交流培训,开展宣传活动,逐步形成法制化、常态化、系统化的禁毒教育合力,推进面向社区、学校、单位、场所、家庭、农村,特别是毒品问题严重地区、城乡结合部的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公安、检察机关和法院要做好重大毒品犯罪案件宣传,各级卫生部门要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和药物依赖危害的宣传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深化“不让毒品进校园”和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各级科技部门要利用各种科普资源积极开展禁毒科普宣传,各级民政部门要结合“无毒社区”、“无毒村”建设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结合“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禁毒法制宣传,各级铁路部门要广泛开展“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铁路”教育活动,各级农业部门要大力开展农村禁毒宣传教育,各级商务部门要面向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经营者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各级文化部门要结合“2008-2010年全国娱乐场所阳光工程”加强娱乐场所禁毒宣传工作,各级工商行政部门和个体劳动者协会要广泛开展个体私营经营者禁毒宣传活动,各级工会组织要结合“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和“无毒企业”创建活动推进禁毒宣传,各级共青团组织要结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开展面向青少年的禁毒宣传教育,各级妇联组织要进一步深化“不让毒品进我家”、“无毒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巾帼禁毒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开展“万名党政领导讲授毒品预防教育课”活动。国家禁毒委员会将在全国部署开展“万名党政领导讲授毒品预防教育课”活动。各地要精心策划,周密准备,提请同级人民政府积极履行禁毒宣传教育职责,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党政领导对禁毒工作的关注与支持,邀请领导干部走近特定人群亲自讲授禁毒知识,通过主要领导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关注和推动禁毒工作。
14、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各地禁毒部门要通过完善人员招募、管理、培训和激励机制,不断发展壮大兼职禁毒教育辅导员和禁毒志愿者队伍。要协调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志愿者行动,调动和保护禁毒志愿者参与禁毒工作的积极性。要积极动员各类社团组织和公益力量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民政部门将结合城市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鼓励和引导社区志愿者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将会同中宣部、公安部、中国禁毒基金会等单位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国十大民间禁毒人士”评选表彰活动。
15、发挥媒体优势营造良好的禁毒舆论环境。各地要加强与党委宣传部门、主流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特别是网络、手机、移动电视、楼宇电视、城市广告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广泛延伸禁毒教育的触角,营造浓厚的禁毒氛围。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将指导重要媒体和重点新闻网站加大常态化禁毒宣传报道力度。新闻出版总署将部署开展全国报刊业禁毒和防治艾滋病新闻宣传优秀作品征集和先进单位、个人评选活动。各地要积极邀请和组织当地媒体记者深入禁毒斗争一线,推动形成一批优秀禁毒新闻作品,推出一批禁毒战线典型人物。
五、加强阵地、资料和队伍建设,保障禁毒宣传教育长远发展
16、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基地(园地)建设。各地要加快禁毒教育基地(园地)的建设步伐,在学校、公园、广场、街道、社区、乡村等居民集中的健身休闲活动场所,因地制宜建立小型禁毒教育园地。充分利用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自愿戒毒医疗机构、戒毒康复场所以及图书馆、文化馆、社区文化站、宣传栏、市民学校、职工学校、青少年法律学校、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场所,面向社会尤其是青少年开展禁毒教育。加强公安部政府网站禁毒局子站、中国社会报禁毒周刊等宣传阵地建设。国家禁毒委员会要筹建国家禁毒委员会官方网站,逐步将该网站打造成集禁毒宣传、预防教育、人员培训、绩效评估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网上禁毒教育阵地。
17、加强禁毒教育资料和宣传品的设计开发。各地要以科学化和本土化为原则,继续开发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教育资料,用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群众提高毒品防范意识。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将会同教育部将优秀禁毒宣传教育资料集中上传全国教育系统远程教育网,配合国家广电总局、央视网全面梳理中央电视台禁毒视频资源,提供点播和下载服务。
18、加强专兼职全民禁毒教育工作队伍的培训。各地禁毒部门要积极会同相关成员单位,把握禁毒宣传教育专职人员、禁毒师资、禁毒志愿者、禁毒教育辅导员等不同对象的需求,按照“国家禁毒办示范培训、各部门内部培训、省级重点培训、市级普遍培训”的方法,组织有关专家和培训师资,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培训机构,按需施教,分类施教,通过完善培训教材、整合培训师资、建立培训机制等,加大培训工作力度,不断提高禁毒宣传教育队伍素质。
国家禁毒委员会
二O一O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