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创建平安先行单位考评细则
考 核
项 目 |
项目序号 |
考核检查内容 |
评 分 标 准 |
检 查
方 法 |
基准分 |
自评分 |
考评分 |
(一)组织
领导
保障
措施
有力
31分 |
1 |
组织机构健全 |
①成立或及时调整充实平安建设(综治)工作领导小组2分。
②以文件的形式明确领导分工与责任2分。
③指定专门工作机构和综治联络员负责2分。 |
听取汇报、查看文件、资料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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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作部署落实 |
①把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和实施综治“321”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会议研究不少于4次3分。
②制定本单位平安建设(综治)年度工作计划2分。
③把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实绩列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必备条件2分。
④把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作为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述职内容2分。
⑤单位内部层层签订综治责任书2分。 |
听汇报,查看关文件、资料和领导的述职报告。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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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经费
保障
到位 |
平安建设(综治)日常工作经费及人防、物防、技防经费列入单位财务年度预算安排并落实到位5分,未落实到位每项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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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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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创建平安先行单位考评细则
考 核
项 目 |
项目序号 |
考核检查内容 |
评 分 标 准 |
检 查
方 法 |
基准分 |
自评分 |
考评分 |
(一)组织
领导
保障
措施
有力
31分 |
4 |
宣传工作扎实 |
①开展有单位特色的综治平安宣传活动不少于一次,,平安三明网采用稿件二篇以上2分。少一次或少一篇各扣0.5分。
②向市综治办报送本单位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简报或工作信息四篇以上2分。少一篇扣0.5分。
③每季度组织干部职工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会议精神或组织学习《长安》、《法制今报》报刊杂志不少于一次2分。少一次扣0.5分。
④积极开展见义勇为宣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每年一次,每人10元”为见义勇为献爱心活动3分。 |
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了解。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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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维护
稳定
工作
机制
落实
28分 |
5 |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措施到位 |
①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并建立健全单位及系统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2分。
②市综治委明确九部门(单位)设立综治信访维稳1+N调解室,其他单位明确矛盾纠纷调解由具体部门负责并落实到位2分。
③对本部门(单位)确立的重大项目进行风险评估2分。
④本单位及直属单位没有发生五名以上干部职工因矛盾纠纷到市以上上访的5分。发生到市、省和进京上访的分别扣1分、3分、5分。 |
听取汇报、查看有关文件材料,查市信访部门提供的材料。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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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国家安全、反邪教机制健全 |
①落实国家安全教育等工作1.5分。②落实反邪教警示教育等工作1.5分。单位发现干部职工(含临时工)参加敌对组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宗教组织的扣1.5分。③落实法制教育2分。 |
听取汇报,查看国安局、610办、司法局提供资料。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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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创建平安先行单位考评细则
考 核
项 目 |
项目序号 |
考核检查内容 |
评 分 标 准 |
检 查
方 法 |
基准分 |
自评分 |
考评分 |
(二)维护稳定工作机制落实
28分 |
7 |
情报
信息
工作
得到
加强 |
建立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情报信息收集、分析、报送制度并落实到位3分。年内出现迟报、错报、漏报紧急信息的分别各扣1分。 |
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和市综治办、维稳办提供的材料、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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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处置
突发
性和
群体
性事
件机
制健
全 |
①制定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工作制度或工作预案2分;
②本单位(直属单位)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5分。发生群体性事件并未能及时疏导化解和处理的,发生一起扣2分,造成严重影响的扣5分。
③涉法涉诉信访工作2分。未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做好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扣0.2分;发生涉法涉诉赴省进京非正常访的扣0.5分;发生涉法涉诉赴省进京集体访的扣分0.5分;发生涉法涉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扣2分。 |
听取汇报、实地了解和查看政法委、信访部门提供的材料。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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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创建平安先行单位考评细则
考 核
项 目 |
项目序号 |
考核检查内容 |
评 分 标 准 |
检 查
方 法 |
基准分 |
自评分 |
考评分 |
(三)内部安全防范机制健全
15分 |
9 |
内部
安保
制度
健全 |
①建立单位内部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1分。
②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障条例》,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并落实保卫(值班)制度3分。
③单位重要部位安装有“三铁一器”和技防监控设施2分。
④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整改到位1分。 |
听取汇报、实地了解。 |
7 |
|
|
10 |
安全
防范
成效
明显 |
①加强出租房和流动人口(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教育,落实干部职工主动申报奖励等制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管得住2分。
②与租赁单位、暂住户和外来工签订治安责任书1分;
③认真做好本单位(直属单位)安全防范工作,没有发生办公室、公用车辆被盗和失泄密事件3分;
④认真落实安全教育,没有发生安全生产责任等事故2分。
⑤单位刑事案件和干部职工违法犯罪案件超过全年员工总人数2‰以上,治安案件和干部、职工违法案件超过全年员工总人数3‰,在校生犯罪率超过万分之一的,按一票否决有关规定办理。 |
听取汇报、查看有关资料。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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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创建平安先行单位考评细则
考 核
方 面 |
项 目
序 号 |
考核检查内容 |
评 分 标 准 |
检 查
方 法 |
基准分 |
自评分 |
考评分 |
(四)履行综治职能,形成齐抓共管
26分 |
11 |
积极
履行
工作
职责 |
①对本单位(系统)综治平安工作做到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并报市综治办,对综治平安工作有检查评比和表彰1.5分。②;市综治委专门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到有工作有方案、有部署、有检查、有特色,其他单位积极主动配合协调抓落实3分。③积极协调配合开展“打四黑除四害”等专项斗争2分,④综治信访维稳1+N“六进家庭”责任单位做到有工作有方案、有部署、有检查、有特色1。5分。⑤积极主动抓好综治“黑点”排查整治2分。⑥积极推进“平安电话十户联防”,年底安装80%以上1.5分。⑦积极推进出租车治安联防,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建立治安联系点1.5分。8市综治委成员单位认真落实挂钩联系点制度,主要领导到挂钩联系点不少于2次,确保经济发展、社会安定稳定2分。9及时完成市综治委(办)交办的综治平安工作其他任务2分。 |
听取汇报、查看材料、征求两区综治委、当地居委(社区)和市直部门意见。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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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主动
搞好
齐抓
共管 |
①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参与辖区综治委(办)和街(居)创建活动1.5分。②认真做好查处无证无照经营、12345消费者维权工作1.5分。③认真落实看守所安监工作1.5分。④建立健全预防处置医患纠纷“五位一体”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1.5分。⑤认真做好社会闲散青少年和流浪未成年人的关爱帮扶1.5分。⑥武警执勤目标平安先行单位创建1.5分。 |
听取汇报、查看有关资料、实地了解情况。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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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予以加分
(一)在单位(系统)召开全省、全市综治或平安建设经验交流会、推进会的分别加4分、2分。
(二)综治平安工作经验做法被中央和省、市综治委采用、刊用的分别加2分、1分、0.2分(以上加分合计不超过5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一)本单位被实施综治“一票否决”或被综治黄牌警告尚未通过整改验收的;
(二)本单位主要领导受党政纪处分的;
(三)市综治委委员无故不参加市综治委成员会议或其它要求委员参加的综治工作会议2次以上的;
(四)在考评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
当年被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的单位,主要领导应向市综治委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