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职院[2006]51号
各临时职能部门、教学单位:
今年5月以来,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连续袭击我省,造成房屋倒塌、道路中断、桥梁冲毁、企业停产、农作物受灾,给全省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我省防灾、抗灾、救灾工作,温家宝总理亲自做出批示。为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根据省教育工委《关于向灾区捐款捐物的紧急通知》(闽教明电[2006]15号)文件部署,经院领导同意,决定在学院开展向灾区捐款活动,现下达你单位捐款数 元。请抓紧落实,并于6月21日前将所有捐款交学院财务,学院将予以张榜公布,并按要求向省教育工委书面报告。
二00六年六月十九日
主题词:教育 捐款 通知
办公室(含院领导):(7×50+12×30)=710
教务处:22×30=660
组织人事处:6×30=180
团学处:9×30=270
总务处:20×30=600
机电系:15×30=450
经管系:17×30=510
人文社科系:28×30=840
医药护理系:31×30=930
轻纺工业系:18×3=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