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职院[2006]69号
关于认真做好国庆放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临时职能部门、教学单位: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国庆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7日,共7天。为了让全院师生渡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国庆黄金周,认真做好假期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课程调整。9月30日(周六)上周四课程、10月8日(周日)上周五课程。住校学生如需返乡外出应向所在系办理请假离校审批手续,可于9月30日下午下课后离校,10月7日下午返校,7日晚自习正常考勤。
2、办公室会同团学处、保卫部门做好国庆放假期间值班安排。办公室将值班安排表上报有关部门,各类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严防各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一旦发现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启动应急机制,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并及时向带班院领导报告。
3、国庆期间各部门、教学单位组织集体活动要落实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保卫部门要主动介入与各系密切配合,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4、各系要在放假之前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专门安全教育,着重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治安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要坚决维护校园稳定,反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要反复教育学生,不要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的车船,吸取教训,不乘坐“摩的”,不要购买不卫生的“三无”食品,不要进入“三厅两室两吧”等未成年学生不宜进入的场所。要反复教育学生不做违反社会公德、违反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的事情,做一名文明市民。
5、保卫部门在节前要牵头组织对校园内的建筑物、用电设施、防火、防盗措施等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特别要加强冬季用火、用电检查和安全岗位责任的落实,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不留隐患。要加强假期护校工作,发挥学生校卫队作用。
6、总务部门要认真做好国庆期间的后勤供应保障。
二00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教育 国庆工作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