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关于开展道德讲堂建设年活动的通知》(闽委文明办﹝2013﹞2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今年初,我委根据省委文明办统一部署,已在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先行开展道德讲堂建设工作,并于6月底在全省高校基本做到省级以上文明单位道德讲堂全覆盖。《通知》要求,道德讲堂建设要扩大范围,全省设区市级以上文明单位都要建立道德讲堂并开展经常性活动,并于今年12月底前做到设区市级以上文明单位道德讲堂全覆盖。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落实。不是文明单位的学校也可以建立道德讲堂。要把开展道德讲堂建设年活动与贯彻落实省委文明办年初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道德讲堂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闽委文明办﹝2013﹞1号)要求结合起来,严格按照“五个步骤”、“三个环节”要求,扎实推进道德讲堂建设工作。相关文件可自行到省委文明办“文明风”网站(
http://wmf.fjsen.com/)下载。
各地、各校开展道德讲堂建设年活动的情况及相关视频材料,请及时报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联系电话:87091437、87091476,传真:87846705,电子邮箱:
jygwxcb476@163.com。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