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上午,党委书记王怀毅主持召开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传达学习2018年三明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讨论《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修订后的《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再部署、再动员。
会议强调,全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教工要认真遵守《条例》,把握重点、学懂弄通;要带头宣传贯彻《条例》,引导全校师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要廉洁自律、以身作则,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廉洁自律的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办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并就我校如何抓好贯彻落实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坚守意识形态建设主阵地。二是开展深入调研,营造思想宣传新氛围。三是抢占宣传思想“桥头堡”,当好学生引路人。四是严格宣传思想监管,加强队伍和专门力量建设。
会议还研究讨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
校领导陶榕、赖焕标、余辉文出席会议,各院系、各部门党政负责人参加学习(扩大)会。与会人员围绕会议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大家纷纷表示要深刻领会《条例》的重要历史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重点和主旨,切实维护党内法规的权威,自觉规范言行,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要真正在内心深处筑牢纪律防线。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我校宣传思想工作水平和育人水平。(党工部 刘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