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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明医科院委〔2021〕29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办发〔2017〕9号)和《三明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意见》(明委办发〔2017〕17号)等规章制度,结合威斯尼斯人官网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委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
学院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三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第五条 学院党委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对学院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领导责任。
党委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
党委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的成员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配合党委书记做好学习组织工作。
党委其他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第六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配备学习秘书,由宣传部负责人担任。党政办、党工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等部门负责人应当协助学习秘书共同做好学习服务工作。
第三章 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
第七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等。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八)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九)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对三明工作、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的重要思想观点。
(十)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八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可以通过以下适当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
(一)组织集体学习研讨。集体学习研讨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集体学习研讨应当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每年应当集中一定时间学习,每季度不少于1次。
(二)坚持个人自学。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原文原著和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抓好集体学习前的自学,带着问题思考,围绕问题研讨。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三)开展专题调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结合学院实际,围绕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中心工作,深入基层、深入师生,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提高理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时效性。提倡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
第九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坚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髓要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一)注重学以致用。坚持学以立德、学以修身、学以益智、学以增才,把提高理论素质与增强党性修养、提升工作本领结合起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提高精神境界。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实际,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有效的政策举措。学习理论贵在精、贵在管用。坚持问题导向,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突出领导带头示范。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自觉学习、带头学习,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带动全院大兴学习之风。
第四章 学习管理与考核
第十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
年度学习计划由党委审定后施行,并报送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既要克服以议工作代替理论学习的倾向,又要避免就理论谈理论的现象,做到聚精会神学习,认认真真讨论研究问题,保证学习质量,使学习真正达到提高理论素养和认识水平、推动工作的目的。
第十二条 为了保证学有成效,每次集中学习讨论前,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学习内容和中心议题认真阅读有关书目和材料,准备好发言提纲。做到认真读书、独立思考,在学习领会的基础上进行讨论,讨论时要紧扣主题踊跃发言、勇于发表意见。做到有学习计划、有学习材料、有个人学习笔记、有学习记录。
第十三条 考勤与请假制度。党委中心组学习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中心组成员应准时参加学习,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应向党委书记请假,因故缺席者事后要及时补课或补交学习笔记。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学院党委宣传统战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