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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规校纪学习讨论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0-17   浏览次数:
 
     
 
各系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8号、16号文件精神,加强学生管理工作,落实学生管理各项制度,严格校规校纪,促进校风、学风、班风建设,构建文明、安全、和谐校园,经团学处研究、院领导同意,拟开展校规校纪学习讨论专项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与安排:10月17日~11月7日(分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0月17日~24日,动员、集中学习、讨论,
第二阶段:10月25日~31日,针对各系存在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第三阶段:11月1日~7日,团学处组织专项检查验收。
    二、学习教育内容:
    1、《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2、《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
    3、《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
    4、《福建省高等学校校园及周边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闽委教宣【2007】67号
    5、其他有关文件
    三、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团学处、各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生管员等。
    四、具体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开展校规校纪学习讨论专项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与目的,精心组织,妥善安排本单位专项学习教育活动。分管领导履行学习教育第一责任人职责,辅导员、班主任、生管员各负其责,把专项教育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好。
    2、通过专项学习教育活动,使学生知晓有关规章制度,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应积极参与,主动作为,为构建文明、安全、和谐校园做贡献。
    3、学习教育专项活动,应紧密联系各系工作实际、典型案例,开展自查、自摆、自纠,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切实解决一些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校风、学风、班风建设。
    4、此次专项教育活动将列入对各系学年度学生管理工作考评及辅导员、班主任考核、评先评优重要内容。请各系务必抓紧、抓实、抓好。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团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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