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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威斯尼斯人网页版委员会关于印发网络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7   浏览次数:
 
     
 

中共威斯尼斯人网页版委员会关于印发网络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的通知

明医科院委〔2017〕12号

各院系、各部门:

威斯尼斯人网页版网络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经校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威斯尼斯人网页版网络信息审核发布制度

中共威斯尼斯人网页版委员会

2017年11月1日

附件

威斯尼斯人网页版网络信息审核发布制度

为保证校园网正常运行,加强学校网站的规范化管理,必须强化审核过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用户守则》和国家有关保密条例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上网内容审核与发布

(一)学校主网站可发布信息:

1.学校党委和行政作出的有关决议、决定等内容;

2.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指导工作等重要信息;

3.具有重要价值的相关新闻;

4.全校性的重大活动;

5.学校举办或承办的重大活动、学术交流类活动;

6.校内单位或个人受到上级或全校性的表彰或奖励信息;

7.面向全校的相关通知、通告、校务公开等。

(二)二级院系和部门网站可发布信息:

1.与学校和本单位有关的新闻、信息等;

2.通知、公告和相关文件内容。

(三)校园网站发布、转载的信息,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0.其他不恰当内容。

如明显属于上述所列内容之一的,坚决不予上网,保存有关记录,追查信息来源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内部信息或暂时不宜公开的内容不得上网发布,凡涉及密级的内容或文件不得上网,确定密级的界限应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和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执行。

宣传办网络编辑部、二级院系和部门网络联系人有监管相关网站内容的责任。一旦发现不当内容,须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若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追究相关负责同志责任。

(四)信息审核发布流程

1.各单位在二级网站上发布信息,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上传;

2.各单位在学校主页发布相关通知、公告等信息,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由宣传办负责人审核后发布;

3.在学校主页、新闻网要闻发布的文字、图片、视频,须经宣传办审核后方可发布;

4.在官方微博上发布文字、图片、视频,须经宣传办审核后方可发布。

二、网络信息管理与职责

(一)管理制度

1.各单位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规;

2.涉密文件、资料、数据严禁上网流传、处理、储存,“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严禁国家绝密、机密、秘密信息上非涉密的电子计算机网络;

3.与涉密文件、资料、数据和涉密科研课题相关的微机严禁联网运行。

4.在网上对外发布信息,实行保密审批制度;

5.上网发布信息的保密审批由本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初审,负责人终审;

6.上网发布的信息必须保证真实性、合法性,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7.更改原对外发布的信息内容,也应进行保密审批和登记;

8.对违反规定擅自上网发布信息造成泄密的,将依照保密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管理职责

1.各二级院系和部门须设立专人管理本部门网站,并将网络管理员联系地址和电话报予宣传部备案;

2.网络管理员主要有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本单位接入校园网的申请、管理,做好部门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本单位网页的规划、设计制作和维护工作;

(3)负责本单位网站对外信息的发布工作;用户所发布的信息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采取实名形式发布;由信息内容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法律责任,由发布者和部门审核者承担;

(4)负责本单位网站信息的安全监控工作,发现不良信息应立刻删除;

(5)负责保存本单位电子文档信息资料;

(6)指导本单位职工正确使用网络;

(7)保管好本单位二级网站涉及到的用户名及密码,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

3.二级单位网站进行栏目新增、修改或改版,须报宣传部审查、批准后方可上网发布。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宣传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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