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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明市教育纪工委关于对三明学院和三明职业技术学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5        访问次数:

三明学院,三明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省纪委统一部署和省教育纪工委文件通知,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纪委拟定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由省纪委三室牵头,省教育纪工委配合,采取高校自查自纠和检查组现场查阅账册、实地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对全省高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受省教育纪工委委托,我委将于近日对你们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6年1月5日至1月8日,具体时间由电话沟通。

二、检查内容

检查各高校2015年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情况,重点是:

(一)是否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送年货节礼、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二)是否违规以会议培训费、科研经费、办公用品经费、以及学术交流费等支出接待费用;

(三)是否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转嫁、摊派经费支出;

(四)是否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占用或长期借用下属单位公车;

(五)是否违规操办子女升学、婚丧嫁娶。

三、检查方法

(一)带着问题线索查。对近年来信访举报件和以往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由检查组带着这些问题线索开展实地查核。

(二)对照八项规定查。重点调阅财务账册,对2015年以来高校公车运行、公务接待、公款旅游、会议培训费、科研经费、学生活动经费、办公用品采购、以及工资福利费和工会费等开支情况和财务报销票据进行检查。

(三)突出重点人和事查。重点检查对校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后勤食堂、科研经费的部门负责人、以及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签批或报销的财务票据;对高校举办的会议培训、学术交流、教学科研活动、学生宣传活动、工会活动等开支的费用;对元旦、春节、中秋、教师节、寒暑假等重要节日发生的费用。

(四)延伸二级单位查。选择1-2个二级学院或部门进行延伸检查,随机抽查校内食堂、车库(停车场)、收发(传达)室等。

本次检查结果,省教育纪工委将在春节前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并作为2015年度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集中检查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四、检查组成员

组 长:谢贵水 市教育纪工委书记 纪检组长

副组长:陈维旋 市教育局财务科科长

成 员:林益聪 市教育局特约督学

李勤发 市教育局监察室干部

三明学院及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各抽调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作检查组成员实行交叉检查。

五、注意事项

检查期间,检查组还将抽取部分学生会干部、行政工作人员和教师进行座谈,届时请受检高校积极配合。

中共三明市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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