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网络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高校计算机网络电子公告服务的管理,促进高校网络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为防止网上犯罪,发布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消息、封建迷信及淫秽色情等信息。要求对全院的电子信息进行管理和监督。所有对外的通信必须经由学校统一出口,并接受相关部门的随时监督。
近期因校园网络施工改造,造成网络无法畅通。部分学生自己与移动及电信等ISP运营商联系,私自接通外线上网,令学院无法对其上网进行监控。特此通知:
1.学院网络已基本改造完毕,可以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办理接入。
2.院内学生不得私自接外线上网,所有已私自接入的网络必须撤销。
3.已经接入的学生须在11月20前与相关运营商联系撤销外线事宜。逾期未撤销者,学院将强制剪 线,由此产生的后果用户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