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的落实,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教学[2007]32号)文件和学院人事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成员如下:
成员:范作闽、谭新华、张勇、于浩、蔡维灿、余志嵩、王培芳、林陈彪、高明华、陈晓兰、卢超丰
领导小组下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挂靠学生处,范作闽兼任主任,高明华、陈晓兰兼任副主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和管理全院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相关工作。